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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汉规(2020)006—市政府003

        汉政发〔202022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市政府2020年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20926

            (此件公开发布)

        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目 录

        前 言 - 1 -

        第一章 规划背景 - 3 -

        第一节 保护历程 - 3 -

        第二节 保护范围 - 4 -

        第三节 基本情况 - 5 -

        第四节 发展基础 - 7 -

        第五节 主要问题 - 9 -

        第六节 重要机遇 - 12 -

        第二章 总体要求 - 14 -

        第一节 指导思想 - 14 -

        第二节 基本原则 - 15 -

        第三节 规划依据 - 17 -

        第四节 战略定位 - 20 -

        第五节 规划目标 - 21 -

        第三章 规划分区 - 23 -

        第一节 核心保护区 - 23 -

        第二节 重点保护区 - 24 -

        第三节 一般保护区 - 26 -

        第四节 勘界立标 - 27 -

        第五节 国土空间管控 - 28 -

        第四章 植被保护 - 29 -

        第一节 封山育林与禁牧 - 29 -

        第二节 营林造林 - 31 -

        第三节 天然林保护 - 32 -

        第四节 退耕还林还草 - 32 -

        第五节 森林防火 - 33 -

        第五章 水资源保护 - 34 -

        第一节 水土保持 - 34 -

        第二节 水源保护 - 36 -

        第三节 水功能区划 - 38 -

        第四节 流域治理 - 40 -

        第六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 - 41 -

        第一节 野生动植物保护 - 41 -

        第二节 重点生态系统保护 - 43 -

        第三节 湿地保护 - 44 -

        第四节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 45 -

        第五节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 47 -

        第七章 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环境保护 - 48 -

        第一节 矿产资源开发 - 48 -

        第二节 交通设施建设 - 50 -

        第三节 城镇乡村建设 - 52 -

        第四节 旅游开发建设 - 54 -

        第八章 生态环境修复和治理 - 55 -

        第一节 矿山地质环境 - 55 -

        第二节 小水电站 - 57 -

        第三节 农家乐 - 58 -

        第四节 尾矿库 - 59 -

        第五节 地质灾害 - 61 -

        第六节 农村环境 - 62 -

        第七节 重金属污染 - 63 -

        第九章 绿色发展 - 64 -

        第一节 循环经济 - 64 -

        第二节 特色农业 - 65 -

        第三节 生态旅游 - 68 -

        第四节 产业准入 - 69 -

        第十章 保障和改善民生 - 70 -

        第一节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 70 -

        第二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 71 -

        第三节 推进公共服务发展 - 73 -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 - 75 -

        第一节 保护职责 - 75 -

        第二节 规划体系 - 76 -

        第三节 制度建设 - 76 -

        第四节 资金投入 - 77 -

        第五节 科技支撑 - 78 -

        第六节 人才保障 - 78 -

        第十二章 监督管理 - 79 -

        第一节 山长制 - 79 -

        第二节 考核评估 - 80 -

        第三节 网格监管 - 80 -

        第四节 社会监督 - 81 -

        第五节 宣传引导 - 81 -

        附件: - 82 -


        前 言

        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是我国南北气候与地理的分界线和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汉江北部支流的发源地。秦岭汉中段东西长约220公里,南北宽约60公里,平均海拔1300米以上,有自然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单元199,最高峰在洋县活人坪梁顶,海拔3071米。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推进汉中三生融合发展、培育发展“四个在汉中”增长新动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多次就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0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再次强调,要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履行好职责,要切实做守护秦岭生态的卫士,让秦岭的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汉中市高度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直以来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的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全面分析汉中秦岭生态环境发展基础、主要问题和重要机遇,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编制《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提出了到2025年生态安全、生态修复、生态发展、生态民生等方面20个主要目标,以及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总体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主要举措。

        规划范围涉及汉台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留坝县和佛坪县9个县(区),总面积1.30万平方公里,涉及人口86.44万。《规划》是指导各县(区)编制本行政区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政策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工程项目的主要依据。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秦岭是我国南北气候与地理的分界线,是两屏三带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生态建设区和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的水源涵养区是汉江、嘉陵江的发源地

        第一节 保护历程

        汉中北界秦岭主脊,与陕西省宝鸡市、西安市为邻,横贯汉中北部东西方向。汉中古称南郑、兴元、梁州、天汉,简称,也有汉家发祥地,中华聚宝盆的美誉。

        汉中市委、市政府上世纪90年代开始,先后实施了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天保工程、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和丹江口上游水土保持工程等一系列生态工程。2008年,《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纲要》《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遵循。近年来,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城乡造林绿化年活动,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千里绿色长廊、绿色家园建设,打造了一批有地域特色的生态文化景观和名优特色经济林。汉中市先后制定颁布了《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印发了《汉中市秦岭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清零行动实施方案》、《汉江生态环境保护清澈行动实施方案》、《汉中市秦岭巴山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汉中市2020年铁腕治霾春雷行动实施方案》、《汉中市秦岭生态保护区河道采砂整治方案(2018-2020年)》等指导性文件,持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下气力解决“五乱突出问题,实施系统性保护和修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网格化监管、建立山长制、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制度,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秦岭生态保护修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此掀开了崭新的篇章。

        第二节 保护范围

        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以下简称汉中秦岭范围),位于东经105°30′30″—108°09′28″,北纬32°42′07″—33°56′37″,是指汉中市行政区域内秦岭山体,其北部、东部及西部以汉中市行政区域界限为界、南部以秦岭山体坡底为界。该范围东西长约220公里,南北宽约60公里,总面积为1.30万平方公里,占汉中市国土总面积48.12%,涉及我市9个县(区)、81个镇及街道办、713个行政村,涉及人口28.22万户86.44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25.15%(涉及村镇名单详见附件1)。

        专栏1  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

        区县

        行政区划代码

        涉及人口(万人)

        涉及村(个)

        涉及乡镇(个)

        涉及乡镇/街道

        汉台区*

        610702

        2.11

        17

        4

        宗营镇、汉王镇、武乡镇、河东店镇

        城固县*

        610722

        6.80

        48

        5

        原公镇、老庄镇、桔园镇、双溪镇、小河镇

        *

        610723

        21.61

        174

        17

        黄家营镇、黄安镇、谢村镇、黄金峡镇、洋州街道、马畅镇、戚氏街道、桑溪镇、龙亭镇、纸坊街道、金水镇、槐树关镇、溢水镇、八里关镇、关帝镇、茅坪镇、华阳镇

        西乡县*

        610724

        1.31

        13

        2

        子午镇、茶镇

        *

        610725

        15.53

        90

        12

        定军山镇、新铺镇、勉阳街道、褒城镇、老道寺镇、周家山镇、武侯镇、茶店镇、新街子镇、同沟寺镇、长沟河镇、张家河镇

        宁强县*

        610726

        12.43

        85

        9

        广坪镇、青木川镇、安乐河镇、燕子砭镇、阳平关镇、太阳岭镇、巨亭镇、大安镇、代家坝镇

        略阳县

        610727

        19.21

        165

        17

        横现河街道、兴州街道、徐家坪镇、马蹄湾镇、乐素河镇、金家河镇、接官亭镇、黑河镇、郭镇、观音寺镇、白雀寺镇、仙台坝镇、硖口驿镇、五龙洞镇、两河口镇、白水江镇、西淮坝镇

        留坝县

        610729

        4.19

        76

        8

        紫柏街道、江口镇、玉皇庙镇、留侯镇、火烧店镇、武关驿镇、马道镇、青桥驿镇

        佛坪县

        610730

        3.26

        45

        7

        袁家庄街道、长角坝镇、西岔河镇、大河坝镇、陈家坝镇、石墩河镇、岳坝镇

        合计

        86.44

        713

        81

        注:带*的县(区)为部分乡镇。

        汉中秦岭范围包含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文物保护单位等各类保护单元199个。

        第三节 基本情况

        生态功能重要。秦岭为我国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中部的物种基因库、中国特有物种资源保护区、重要水利工程的生态安全区、重要生态服务功能区,对于提高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间的网络连接水平、形成一体化的保护态势具有重要生态价值。

        生物物种多样。秦岭素有动植物王国的美誉,汉中市秦岭范围内有种子植物159科、995属、1550种,占全省植物科、属、种的89.83%89.64%39.67%朱鹮、大熊猫、金丝猴和羚牛这四种珍稀动物,誉为汉中四宝,其中四宝之首朱鹮为汉中市市鸟。秦岭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物种的多样性和遗传基因的多样性,在我国乃至东亚地区具有重要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自然资源丰富。矿产资源富集,秦岭内已探明矿藏主要有锰、金、磷、石灰岩、大理石、石英岩、粘土等,尤其勉县略阳宁强三角区有铁、锰、硌、镍、铜、铅、锌、蓝晶石等多种矿产,地质界称之为金三角地带,被李四光先生誉为中国的乌拉尔森林资源密布,秦岭范围林地面积占市内国土总面积86.12%,林地面积居全省第一。水资源丰富,汉中市境内汉江干流长277.8公里,占汉江全长1532公里的18.1%,流域面积19692平方公里,占汉江全流域17.43万平方公里的11.3%,占全市总土地面积27246平方公里的72.3%。嘉陵江干流由北向南,纵穿略阳、宁强两县的西部山地,为过境大河。境内流程141.7公里,境内属嘉陵江水系的大小河流共192条,流域面积7554平方公里,占秦岭保护范围总土地面积的58.1%。中药材资源丰富,被誉为天然药库。天麻、杜仲、元胡、山茱萸等中药材1500多种,天麻、杜仲、元胡等中药材种植面积和产量占全国50%以上。山茱萸、杜仲等均为着名的道地药材。

        自然景观独特。市境北部秦岭势如屏障,平均海拔在1300米以上,最高峰在洋县活人坪梁顶,海拔3071米,具有明显的自然景观垂直分异特征。地貌类型多样,但以山地占绝对优势,自然风景秀丽,巍峨险峻、峰峦起伏,沟谷断崖交错,山间布有盆地坝子。区域内地质构造复杂,地质遗迹丰富,复杂多样的喀斯特岩溶地貌和独特的地质构造,形成各种悬瀑、洞穴、峰丛、洼地、地缝、石芽等自然奇观,具有独特的山地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

        历史文化厚重。汉中设郡已有2400多年历史,素有汉家之源、天府之心中华汉城、天汉胜地、川陕要塞、秦巴首府的盛誉。以古汉台、拜将坛、张良庙、蔡伦墓、武侯墓、古褒斜栈道、石门十三品、灵崖寺摩崖石刻等两汉三国丝绸之路重要节点为代表的历史文化遗存驰名中外,龙岗人类文化、秦巴民俗文化、红色革命文化交相辉映,丝绸之路开拓者博望侯张骞墓、汉中三堰入选世界遗产名录。汉中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2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82处,其中革命文物76处。秦岭范围内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3处。

        第四节 发展基础

        长效机制持续健全。市委、市政府陆续印发《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汉中市秦岭巴山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汉中市秦巴生态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办法》、《汉中市全面推行山长制方案(试行)》、《汉中市青山保卫战实施方案》等管理制度及办法;市秦巴委出台《汉中市秦巴生态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等指导性文件,旨在落实秦岭地区9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和齐抓共管机制。全面推行市、县、镇、村四级山长制体系,共确定43个市级部门为市山长制成员单位,建立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协调各方力量,构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级联动、落实责任的网格体系,切实发挥各项制度的指导、规范和激励约束作用。

        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以秦岭专项整治为引领的蓝天、青山、碧水、净土四大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果,2019年秦岭范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6天,高于全市的331天。联合开展绿盾青山专项行动,整治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五乱问题,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以生态破坏区、脆弱区、退还区和风化区生态修复为重点,2019年退耕还林面积14.11平方公里、天然林保护面积1523平方公里;有效防治森林松材线虫病疫情,森林病虫害灾率控制在2‰全市森林覆盖率已达到63.8%并稳步提高。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从以往的单一复绿、复垦模式向复绿+产业+文化模式转变。全面贯彻落实水十条、河长制、湖长制,坚持月调度重点工作,全市优良水体占比100%,汉江、嘉陵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类标准;全面实施流域综合治理项目,5个秦岭水质自动站建设达到年度目标。十三五期间,9个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全市11个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均达到一级A,垃圾填埋场全部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系统;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月进展汇报制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生态创建成效明显。截止2019年底,汉中市9类创建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汉中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正式颁布实施,成功创建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免检,被评为2018年全国首批生态型城市;西乡县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留坝县被授予“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县”,留坝县、西乡县、佛坪县和城固县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旅游生态县。2019年秦岭范围内22村分别通过升级旅游特色名镇、乡村旅游示范村审核。汉中市探索的循环产业污染治理模式和农村分类整治模式在全省推广。市、县、镇、村四级生态联创网络初步形成,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升。

        第五节 主要问题

        山地灾害频发。区内地貌类型多样,但以山地为主,主要表现为山高、谷深、坡陡,地质背景复杂、土壤抗蚀性差,区域暴雨频繁、河水暴涨暴落,径流变化波动大。山地灾害发生种类多、分布广、频率高、危害大,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洪涝灾害时有发生,局部地段水土流失问题依然严重,是陕西省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3.8%。截止2019年底,秦岭范围内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1283处,威胁约709249615人,威胁财产约25亿元。

        生态治理任务艰巨。绿色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尚处于起步阶段,秦岭巴山保护、汉江流域治理、垃圾分类处理、治污降霾、控污减排等环境问题压力较大。历史遗留工矿企业污染问题点多面广,土壤污染治理的基础工作薄弱,技术支撑能力不足;环境安全隐患大,境内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等环境安全隐患防范难度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体系还不完善;农村环境问题依然突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滞后,化肥、农药、农膜过量使用等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凸显。长期以来各类资源开发等对秦岭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破坏,大量废弃矿区关闭后没有及时进行生态修复,土地损毁、生态破坏、地质灾害隐患等问题突出。同时矿山开发形成的弃渣、高陡边坡、采空区等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次生地质灾害。据不完全统计,汉中市因矿山开采共引发9次地质灾害,其中崩塌1次,滑坡7次,泥石流1次,地面塌陷及伴生地裂缝共发生12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30万元。另外,共有145家矿山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地形地貌景观破坏严重,生物多样性遭受严重威胁。

        生态质量不容乐观。由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人口数量增加,特别是中低山区人为活动强烈,公路、水电、矿产、旅游等不合理的资源开发造成的持续和不可逆影响,导致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质量下降,区域生态环境服务功能下降。

        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区内大多属于秦巴山地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尽管脱贫攻坚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但全市2019年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2828元、11098元,均处于全省中下游,较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低3270元、1228元,秦巴山区人均GDP仅占全省的62.25%,秦岭范围内的医疗、教育、文化、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仍然较低,覆盖城镇乡村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体系尚不健全。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需求量巨大,生态修复技术难度大、资金投入大。汉中市地方财力有限,且目前多方参与的投融资机制未能建立,资金短缺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将是制约当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开展的障碍。

        科技支撑能力相对较弱。生态保护和修复标准体系建设、新技术推广、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比较欠缺,理论研究与工程实践脱节,关键技术和措施的系统性、长效性不足。科技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不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产业仍处于培育阶段。支撑生态保护和修复的调查、监测、评价、预警等能力不足。

        生态保护意识仍需提高。秦岭范围部分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乱采乱挖、乱排乱放等现象依然存在,一些群众传统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尚未根本转变,节水、节能、绿色消费、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等还没有真正成为自觉行为。

        体制机制亟需完善。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尚需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金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保护补偿等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科技创新、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亟待完善。一是秦岭区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需进一步探索并实行全面覆盖。结合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全面研究秦岭地区生态补偿、环境保护补偿、移民搬迁补偿等协调机制,全面建成秦岭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和信息入库工作。二是产业准入清单尚未全面建立,从源头上把控产业的准入力度不够,生态环境硬约束作用也需用体制机制加强。三是生态建设成果后续管护长效机制还不完善,滞后于经济发展需要。

        第六节 重要机遇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一是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建设生态文明,把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的机遇。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要求秦岭自然生态美景谁都不能破坏,要持之以恒地有效地加以保护,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长远账、整体账、综合账。二是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提出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要求的发展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经济财富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要求持续筑牢生态防线,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长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等国家战略均把秦岭作为重要区域,这些为汉中进一步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战略机遇。

        陕西省已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摆上重要位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二次修订《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是省、市修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规划《纲要》都对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作出了明确部署。三是省委每年715日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实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天地一体化监测,开展绿盾”“绿卫等执法行动,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制度保证。

        汉中市持续强化秦岭生态保护属地责任。按照整体性、系统化思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统筹推进汉中市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持续推进坡改梯、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国土绿化、退耕还林、矿山生态修复、湿地恢复与修复、山长制制度等重大工程及决策,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工程,着力打造三生融合发展示范市,探索实践两山论转换机制,加快形成汉中路径,努力把生态优势转换为发展优势,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现实基础。另外,汉中地处秦岭腹地,通过引汉济渭工程的实施,汉中将成为贯通一山两河的重要纽带,有利于在秦岭、长江、黄河大保护格局中,倒逼产业转型升级,迎来高质量发展机遇。特别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汉中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三市新篇章,使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不断健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深入人心,为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社会支持和制度保证。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陕考察提出的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的总体目标五项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部署,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高质量发展,以构筑稳定健康的秦岭生态系统、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根本目标,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为依据,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系统性着眼,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围绕持续提升秦岭生态环境,实现绿色发展的核心问题,部署植被保护、水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等重点任务,有序推进秦岭生态保护修复。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稳定、生态环境优良、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秦岭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成共抓、共建、共享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尊重自然、保护优先。牢固树立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充分发挥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和自我修复能力。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对各种开发建设活动实行强制性、全过程监管,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严格生态保护,守住绿色家底,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秦岭范围开发建设活动应遵循先规划、后建设原则,涉及秦岭的各类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应当符合《条例》和《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轻重缓急,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有序推进秦岭生态保护修复,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精准发力,优先解决突出生态问题和重大民生环境问题。

        党政同责,共同参与。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协调各方力量,充分发挥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和个人等的积极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注重发挥广大干部群众保护秦巴地区生态环境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秦岭的自然美景永驻人间。

        落实责任,严格监管。扎实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确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布局,划定落实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环境保护红线,落实秦岭保护规划分区范围及管控要求,清晰划分并夯实各方各级责任,加强信息化与共享机制建设,健全网格化管理和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动态监管全覆盖,违规行为零容忍。

        问题导向,综合治理。针对汉中秦岭范围内的山地灾害、矿山地质环境、水土污染、农村环境等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以生态本底和自然资源禀赋为基础,关注生态质量提升和生态风险防控,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科学配置保护和修复、自然和人工、生物和工程等措施,推进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

        绿色发展,科学利用。全面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经济社会绿色循环发展,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导向,积极推行绿色生产模式,鼓励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推广示范工程和先进技术应用,带动区县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坚持三生融合发展道路,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规划依据

        法律法规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订)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订)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

        Ø 《风景名胜区条例》(2016年修订)

        Ø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7号)

        Ø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年修订)

        Ø 《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2006年)

        Ø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订)

        Ø 《汉中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

        政策文件

        Ø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2019年)

        Ø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2018

        Ø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2019年)

        Ø 《中共汉中市委、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汉发〔20197号)

        Ø 《中共汉中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 奋力谱写汉中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三市新篇章 的实施意见》(汉发〔202010号)

        Ø 《中共汉中市委办公室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的通知》(汉办发〔202021号)

        Ø 《中共汉中市委办公室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全面推行山长制方案(试行)>的通知》(汉办发〔2019126号)

        相关规划

        Ø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

        Ø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201511月)

        Ø 《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

        Ø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20年)

        Ø 《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纲要》(陕政办发〔20075号)

        Ø 《陕西秦岭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200210月)

        Ø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陕政发〔20193号)

        Ø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方案》(陕政发〔201737号)

        Ø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陕政办函〔2019121号)

        Ø 《陕西省生态功能区划》(陕政办发〔2004115号)

        Ø 《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陕政发〔201315号)

        Ø 《陕西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方案》(陕政发〔201739号)

        Ø 《陕西省青山保卫战行动方案》(陕政发〔20197号)

        Ø 《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

        Ø 《汉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Ø 《汉中市智慧城市发展规划(2013-2030年)》

        Ø 《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Ø 《汉中市青山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9月印发)

        其他资料

        Ø 汉中市9区县201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Ø 汉中市9区县2018年林地变更调查成果

        Ø 汉中市9区县2016年城市周边及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Ø 汉中市9区县2015-2019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Ø 汉中市9区县2015-2019年统计年鉴

        Ø 汉中市9区县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

        第四节 战略定位

        秦岭是我国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汉中秦岭地处汉江源头和嘉陵江上游,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和三峡水库上游水土保持区,在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属于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是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秦岭在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屏障的综合优势,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全面提升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质量、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为目标,加快构建坚实稳固、支撑有力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为生态脆弱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示范。

        秦岭是我国的中央水塔。秦岭是黄河、长江两大水系分水岭,水资源储量丰富,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涵养区,在受水区供水安全、水生态保护、地下水超采治理上发挥重要作用。持续加强秦岭范围内汉江、嘉陵江等主要河流的保护和修复,稳步提高水质,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充分发挥秦岭作为我国中央水塔在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综合效益

        秦岭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从战略高度保护传承弘扬秦岭文化遗产,全方位汲取其历史精华和思想精髓,开展秦岭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全面摸清文化遗产资源分布和现状,完成世界文化遗产、重点文物资料名录整理,充分展示秦岭在中华民族长盛不衰、永续发展中所具有的博通东西、和合南北、原创华夏、泽被天下的独特战略地位,全面增强秦岭文化在中国乃至世界的影响力。

        秦岭是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先导区。积极倡导绿色文化、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努力打造绿色生活,实现乡村与城市统筹发展。建立健全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和发展能力,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得益彰。完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持续创新汉中市两山理论的实现路径。

        第五节 规划目标

        2025年,秦岭范围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划定落实三区三线,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生态水平不断提升,生态效益逐步凸显,生态环境质量全省领先,秦岭国家公园建设先行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5%以上,湿地保护率超过30%,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汉江、嘉陵江出省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要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50%,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超过700平方公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基础设施建设、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大幅提高。

        2035年,秦岭范围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建成,通过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秦岭范围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显着提高,生态稳定性明显增强,自然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功能凸显,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基本绘就。

        专栏2 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指标

        2019

        2025

        2035

        属性

        生态安全

        1

        森林覆盖率(%

        63.8

        65

        68

        约束性

        2

        森林保护面积占比(%

        70

        95

        100

        约束性

        3

        湿地保护率%

        27.47

        ≥30

        ≥32

        预期性

        4

        森林火灾受害率(

        -

        ≤0.9

        0.9

        约束性

        5

        森林病虫害成灾率

        2

        ≤2

        2

        约束性

        生态修复

        6

        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保护率%

        90

        96

        100

        预期性

        7

        水功能区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例(%

        100

        100

        100

        约束性

        8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约束性

        9

        空气质量优良率大于80%的县(区)占比(%

        100

        100

        100

        预期性

        10

        汉江、嘉陵江出境断面水质

        II

        II类及以上

        II类及以上

        约束性

        11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90

        95

        100

        预期性

        12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86.8

        95

        100

        预期性

        13

        工业污水排放达标率(%

        -

        100

        100

        约束性

        14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

        -

        ≥50

        85

        约束性

        生态发展

        15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46.0

        46

        48

        预期性

        16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

        0.87

        ≥2.5

        3

        预期性

        生态民生

        17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

        9.37

        8

        7

        预期性

        18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3.04

        14

        15

        预期性

        19

        人均预期寿命(年)

        77.37

        78

        79

        预期性

        20

        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学率%

        92.48

        96

        98

        预期性

        注:(1145616为全市值;181920为全省值。(2162018年现状数据。

        第三章 规划分区

        基于秦岭范围生态环境的垂直分异特征,统筹考虑气候的相似性、保护单元的连通性、生态功能的一致性和生态问题的突出性,按照海拔高度、主梁支脉、自然保护地分布等要素,划分为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实行分区保护(见附件2-1附件3)。

        第一节 核心保护区

        ——区域范围

        核心保护区主要包括海拔2000米以上区域,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以内、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的区域;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世界遗产;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与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集中连片,需要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的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除外。涉及洋县活人坪梁顶,海拔3071米,其它较高的山峰有佛坪县光头山2838米、洋县摩天岭2603米、留坝紫柏山2610米、勉县光头山2606米(核心保护区图见附件4)。

        核心保护区涉及除西乡县外8个县(区),35个镇,4个街道办,103个行政村,人口约7.7万,占全市人口2.24%。面积约为0.18万平方公里,约占汉中秦岭保护范围的14.03%

        ——保护要求

        核心保护区内山高谷深、水源富集,人类活动微弱。天然植被基本处于原始状态,生态环境良好,生态系统比较单一,抗干扰能力差,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和自然生态价值,对于保持秦岭生态环境的系统性、整体性、原真性至关重要。除《条例》另有规定外,核心保护区不得进行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核心保护区管理有相关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重点任务

        推进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持野生动植物物种和种群平衡,增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预警能力,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引导居民逐步有序迁出,逐渐实现污染物零排放。依法组织现有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限期退出。

        第二节 重点保护区

        ——区域范围

        重点保护区主要包括海拔1500米至2000米之间的区域;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一般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公园的重要功能区,植物园、水利风景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点)、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国有天然林分布区,重要湿地,重要的大中型水库、天然湖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心保护区、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除外(重点保护区图见附件5)。

        重点保护区涉及除西乡县外8个县(区),77个镇和街道办,363个行政村,涉及人口约39.45万,占全市人口11.48%。面积为0.30万平方公里,约占汉中秦岭保护范围的22.88%

        ——保护要求

        重点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集中,原始森林和野生珍稀动植物资源丰富,是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各类保护区集中区,也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涵养区,自然生态环境容易遭受破坏,对于秦岭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十分关键。除《条例》另有规定外,重点保护区不得进行与其保护功能不相符的开发建设活动,依法禁止房地产开发,禁止新建水电站,禁止新建、扩建、异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禁止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和开山采石,严格执行重点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制度。法律、行政法规对重点保护区管理有相关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重点任务

        进一步提升对自然生态系统和重要物种栖息地的保护,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实现野生动植物的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落实退耕还林、封山育林、退耕禁牧等措施,增强水土保持能力。推进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长防林建设,提高水源涵养功能。依法严厉打击乱捕乱猎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组织矿业权等限期退出,加大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力度。依法组织水电站限期退出、拆除,恢复生态。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推广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应用,统一规划建设生活垃圾、污水等处理设施。

        第三节 一般保护区

        ——区域范围

        一般保护区指除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以外的区域。

        一般保护区涉及全市9个县(区),79个镇和街道办,247个行政村,涉及人口约39.33万,占全市人口11.44%。面积约为0.82万平方公里,约占汉中秦岭保护范围的63.09%

        ——保护要求

        一般保护区内自然地理条件相对较好,人口密集、交通发达、产业集中,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强的地区,主要承担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功能。区域内各类生产、生活和建设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法规、规划的规定,严格执行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制度。

        ——重点任务

        牢固树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持续推进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修复治理,稳步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加快小流域综合治理,提高水源涵养能力。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开采,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措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对水体和生态环境的损害,实现废水、废气、重金属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按规定处理处置。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落后产能,鼓励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发展以生态旅游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综合提升城乡给排水、公厕、道路、电网、污水垃圾处理、水源地保护等基础设施水平。提高地质灾害、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水平和崩塌、滑坡、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的避险撤离能力。

        第四节 勘界立标

        市政府按照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公布的标准和办法,设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的保护标志、标牌、界桩。2020年底前,在洋县实施勘界立标试点。到2025年,根据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成果,完成秦岭范围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勘界立标。依法依规对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区划实施调整时,秦岭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范围与勘界立标也做相应调整。

        结合河流、植被、地形地貌等自然地理边界,村庄、耕地等经济社会边界,确定秦岭范围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空间实体边界,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及文物保护边界等做好衔接,保持生态系统、经济社会基本单元完整性,建立秦岭范围矢量数据库。

        界桩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边界线设置,参照边界地形地貌因地制宜布设,在重要转向点选择性设置,在自然地形不明显、人为活动较多的地段应适当加密。标牌在路口、村庄周边及其他人为活动集中的地点等重要地段(部位)设立。

        第五节 国土空间管控

        国土空间规划是秦岭范围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确定城镇、农村、生态空间布局,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与秦岭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范围有效衔接。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秦岭范围分区保护规定与生态保护红线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从严管理的原则执行。

        从严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是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为主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秦岭范围城镇开发边界内区域均属于一般保护区,依法依规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防止无序蔓延。

        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永久基本农田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实施永久特殊保护的耕地。依据耕地分布、耕地质量、粮食作物种植、土壤污染等现状,在严守耕地红线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将达到质量要求的耕地依法划入。

        第四章 植被保护

        以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为核心,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和自然恢复,采取封育保护、封山禁牧、退耕还林还草和植树造林、人工影响天气等措施,实施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等生态工程建设,强化森林防火体系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改善秦岭的生态环境。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5%,森林保护面积达到95%以上,林分质量稳步提高,构筑以天然林保护为核心的绿色生态安全屏障。

        第一节 封山育林与禁牧

        以保护植物的自然繁殖生长为主要手段,辅以人工手段,加大对具有天然下种或萌蘖能力的疏林、无立木林地、宜林地、灌丛的管制力度,恢复自然生态系统。

        封山育林、禁牧范围包括列入国家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范围内的公益林,坡度在46度以上的有林地,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及其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的有林地,郁闭度<0.4的低质低效林地,分布有重点保护树种的地块以及人工造林难度大、且有一定数量母树分布的无林地。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生态保护的要求,提出封山育林、禁牧范围及工作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封山育林、禁牧区应明确区域四至、封育期限,设置界桩、围栏和标牌,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封育管护,配备专业护林人员,对管护困难的封育区要在山口、沟口及交通要塞设立卡哨、围栏。

        封山育林、禁牧区域内禁止开垦、采石、采砂、取土,禁止采脂、割漆、剥皮、挖根及其他毁林行为,禁止放养牛、羊等食草动物,禁止损坏、擅自移动界桩、围栏和标牌,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严禁对列入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内的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禁止采伐坡度在46度以上的森林、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及其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的森林,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林木禁止采伐,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划定的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因科学研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抢险救灾需要采伐的除外。严格控制商品林采伐皆伐面积,伐育同步规划实施。

        实行分区管理,对边远山区、江河上游、水库集水区、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以及植被恢复较困难的区域实施全封,对有一定目的树种、生长良好、林木覆盖度较大的区域实行半封,对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燃料等有困难的非生态脆弱区实行轮封。

        第二节 营林造林

        对海拔2000米以下宜林的疏林地,海拔1800米以下集中连片且人工造林有难度的宜林荒山荒地和灌丛地、不具备封山条件的疏林地,实施飞播造林。提高造林技术标准,选用优质种苗,加强抚育管理,及时补植补造(播),提高成活率和保存率。在低山丘陵区域,通过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集中连片的人工林,实现见缝插绿。在生态破坏区、脆弱区、退化区和荒化区,坚持封、造、退、抚并举,分类实施生态修复。对区内郁闭度≥0.4的有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包括未成林封育地)、覆盖率较大的灌木林地实施人工管护。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工业原料林、珍稀树种和大径材等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逐步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

        做好重点区域增绿工作,加快汉江、嘉陵江等河流绿化步伐,建设护岸林,抓好直观坡面绿化,合理搭配树种,提升绿化美化效果。对库区周围的荒山荒坡,实行退耕还林、荒山造林,营造乔灌草结合的复层水源涵养林。加强交通沿线、产业园区绿化,抓好沿山道路两旁、田间地头绿化,推动树种合理配置,形成大面积的绿色生态保护空间和连接各生态空间的绿色廊道。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创建森林景观特色的美丽乡村。

        第三节 天然林保护

        坚持保护优先、科学修复的原则,不断提升秦岭林区管护能力建设,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森林抚育等措施,使秦岭天然林得到全面有效保护,汉中市秦岭保护区范围现有国有天然林分布区23个,其中省属直管2个。到2025年,健全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林分质量逐步提高,森林资源稳步增加,森林生态功能不断增强。2035年,秦岭天然林面积保有量稳步提升,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天然林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科学保护、生态承载力显着提高,为美丽陕西目标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专栏3  天然林保护重点工程

        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禁止毁林开垦以及其他破坏天然林的行为,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除国防建设、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特殊需要外,禁止占用重点区域的天然林地。

        天然林管护能力建设。完善天然林管护体系,健全天然林管护制度,规范国有林业局(场)和乡(镇)管护站(点)管理。加强天然林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管护效率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节 退耕还林还草

        禁止在秦岭范围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鼓励在秦岭25度以下的坡耕地进行退耕还林还草(永久基本农田除外),形成新的生态空间,从源头上减少水土流失,保护植被,增加森林碳汇。退耕还林还草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汉中市秦岭保护区范围内现有耕地1250平方公里,其中25度以上耕地674平方公里,占耕地面积54%,主要分布在洋县、宁强县、略阳县。保护区内基本农田864平方公里,其中25度以上基本农田452平方公里,占基本农田面积52%

        已在禁垦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退耕还林还草计划,采用经济补贴、政策激励等措施,组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退耕还林还草,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退耕还林还草后,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林业、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土地用途和权属登记予以变更。禁止在项目实施范围内复耕和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支持采取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形式,将退耕还林还草地向专业大户、家庭林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制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第五节 森林防火

        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责任区,落实防火责任,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敏感地区火灾和气候变化监测,完善森林防火监测预警、应急、扑救、指挥、保障体系建设,县级以上应急管理、林业、公安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到2025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

        强化源头治理。加大防火宣传,做到宣传不留盲区,教育不留盲点。加强群防群治,发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森林管护,开展火险期交互巡查活动,排查火灾隐患。做好林火阻隔系统、防火道路网建设,选择生长快、适应性强、耐火性好、萌芽力高的刺槐、核桃、青杨等防火树种,营造生物防火林带,降低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率。

        推进保障能力建设。加强森林防火信息化工作,完善了望塔、林火视频监控系统,推进森林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提升综合指挥调度和业务管理水平。提高专业防火队伍消防实战能力,实现秦岭重点区域县级行政单位队伍专业化、标准化,提升综合灭火能力。加强防灭火物资储备。

        做好火灾险情处置,发生森林草原火灾险情时,当地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应急管理、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并根据国家森林火灾等级划分标准启动相应的救援机制。

        第五章 水资源保护

        第一节 水土保持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采取植物治理和工程治理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严格控制生产建设活动。以封育保护和自然恢复为主,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遏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建立健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和水土流失监测网络。在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加强坡面、河沟道及村庄等重点治理区的水土流失与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到202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00平方公里。

        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护岸林为重点,加快中幼林抚育、低效林改造、混交林培育和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最大限度地提高水源区的固土保水能力。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坡面整治、沟道防护、水土保持林草(包括生态林、经济林、种草)、疏溪固堤、治塘筑堰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在秦岭范围禁垦坡度以下、5度以上的坡地种植农作物的,应当采取修建水平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等水土保持措施;植树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的,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严禁乱砍乱伐和陡坡开荒,禁止在河流两岸,铁路、公路和重要旅游线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石材石料等非金属矿产资源的行为。采矿企业应优化采矿工艺标准,严格执行开采工艺,最大限度减少地面扰动和破坏地下水系。推进秦岭北麓峪口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强化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第二节 水源保护

        实施凝聚保水护水节水共识、加强点源面源污染治理、推进水源涵养和生态建设、提高水源地风险管控能力、构建绿色循环产业体系、拓展区域协作等南水北调和引汉济渭水源地保护六大行动计划,保持和改善水生态。以可持续发展和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为根本出发点,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全面落实中央、陕西省生态建设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政策,以完善资金配套措施为保障,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上。确保汉江、嘉陵江出境水质稳定达到II类标准,主要入库河流水质符合水功能区要求,履行水源地保护责任和担当。到2025年,秦岭范围用水效率达到并保持省内先进水平。

        实施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的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依据主体功能区规划、水功能区和行政区划,划定陆域控制单元,建立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实施以控制单元为空间基础、以断面水质为管理目标的流域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加快推进引汉济渭及其输配水工程建设。

        深化河长制湖长制,进一步完善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加强河道岸线管控,在秦岭的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禁止围河(湖)造田、挖田造湖,违规修建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存放物料,擅自搭建设置旅游、渔业设施;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其他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及影响行洪安全的行为。

        在秦岭范围调度水资源,建设水电站、水库等水工程,应当符合《条例》《总体规划》、秦岭水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保障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生态平衡。建设和运营涉河蓄水、拦水工程设施,应当保证生态基流量,采取修建过鱼设施等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健全水资源保护监测体系,提高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水资源保护监管。

        保证饮用水水源安全。依法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置标牌、界桩。在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关闭污水排放口,搬迁工业企业,清除工业废渣和生活垃圾。限期关闭二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取缔严重污染水质的网箱养殖、农家乐、旅游垂钓等活动,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向水域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水源保护区内移民搬迁。国家、地方供水工程水源涵养地和其他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的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管理,按照国家和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有关规定从严执行,确保供水达标达质。

        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于水源地上游或周边分布有采矿、化工等污染性企业及临近交通干线的,应在水源保护区建设截污坝、截污沟(渠)、隔离墩(墙)等风险防范设施,并符合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要求。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管理体系,健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体系和自动化信息传输、储存和公开系统。加强饮用水源监管执法检查,落实水源区范围潜在危险污染源排查全覆盖。

        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运载油类、粪便等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通过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确需通过的,应当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依法报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并通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机构。

        专栏4   水源保护重点工程

        综合整治黑臭水体,建立黑臭水体清单,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改善水体环境和质量。

        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体系,划定地下水污染保护区、防控区及治理区,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地下水安全。

        加强水资源保护监测管理能力建设,建设完善江河水量、水质监测体系,推进江河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河道网格化和信息化管理建设,提升监测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三节 水功能区划

        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划分水功能区22个,区划河长643.4公里。其中嘉陵江区11个、汉江区11个,属于源头水保护区的3个。到2025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汉江、嘉陵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II类及以上水质标准,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

        加强湖泊水体保护。对嘉陵江等江河源头及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类的江河湖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订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落实控制单元治污责任,从严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到2025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全部达标。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以水功能区为控制单元,以断面水质为管理目标,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落实排污许可制,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建立健全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监督管理体系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加强秦岭水质状况的监测,监测指标超过水功能区划标准的,应当依法采取治理措施。

        专栏5  秦岭范围水功能区划及2025年水质目标

        分区

        序号

        一级功能区

        二级功能区

        代表河长(km

        现状

        水质

        目标

        水质

        1

        西汉水甘陕缓冲区

        5.6

        2

        嘉陵江略阳(上段)保留区

        83.8

        3

        嘉陵江略阳开发利用区

        嘉陵江略阳饮用水源区

        11.3

        嘉陵江略阳城关工、

        农业用水区

        7.2

        4

        嘉陵江略阳(下段)保留区

        86.5

        5

        嘉陵江陕、川缓冲区

        8.8

        6

        青泥河略阳保护区

        18.0

        7

        西汉水略阳保留区

        23

        8

        金家河略阳源头水保护区

        27.4

        9

        八渡河略阳开发利用区

        八渡河略阳工、农业用水区

        7.5

        10

        八渡河略阳源头水保护区

        35.9

        11

        广坪河宁强水保护区

        25.0

        1

        沮河略阳源头水保护区

        107.0

        2

        沮河勉县保留区

        17.0

        3

        褒河留坝县自然保护区

        111.0

        4

        褒河汉中开发利用区

        褒河汉中汉台饮用、农业用水区

        27.0

        5

        褒河汉中保留区

        37.5

        6

        湑水河城固县自然保护区

        142.5

        7

        湑水河城固开发利用区

        湑水河城固工、农业用水区

        15.0

        8

        傥水河洋县保留区

        43.6

        9

        傥水河洋县开发利用区

        傥水河洋县饮用、农业用水区

        11.0

        10

        子午河佛坪宁陕自然保护区

        131.8

        11

        子午河石泉西乡保留区

        22.0

        第四节 流域治理

        以汉江、嘉陵江综合整治和小流域治理为重点,严格执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市及各县(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拟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并报上一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排污单位应当达标排放并符合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实施以改善水质为主要目标的河道整治工程,严格控制在秦岭一般保护区内的河道岸线安排工业(含能源)项目,经批准必须建设的,优先安排河道流域治理,确保河道安全和水质达标。开展入河湖排污口综合整治和规范化管理,落实入河湖排污口登记、审批和监督管理制度。对现有登记的入河湖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标准化改造,设置标识牌、缓冲堰板等;对未经过审批登记的非法排污口,应当全部取缔、封堵;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的入河排污口要全部拆除关闭。提高工业废水回用率。

        加强河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严格河湖生态空间管控,划定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加强河湖水域岸线保护。综合运用河道治理、清淤疏浚、自然修复、截污治污等措施,推进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重要生境和生态功能受损河湖的生态修复。以自然河湖水系、调蓄工程为依托,因地制宜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加强农村河道堰塘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河流生态。

        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提升生态治理水平和山洪灾害防治减灾能力。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消除病险水库隐患。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完善水文监测站网体系,提高自动化监测水平。

        专栏6 流域治理重点工程

        推进江河水生态修复。实施重要水系连通工程,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修复,保障河流生态水量,提高水生态系统功能。

        建设防洪工程。实施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防洪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沟治理,完善水文监测站网体系。

        第六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一节 野生动植物保护

        实施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专项调查,建立野生植物资源档案,加强秦岭珍稀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群落保护。围绕植物物种的收集、引种驯化、栽培利用,开展组织培养、基因保存等植物多样性迁地保护研究。

        组织开展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档案。在栖息地设置保护设施和标志,构建起自然、多彩、连通的生态廊道。

        严格落实《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通告》等规定,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坚决打击非法猎杀秦岭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引导群众拒食野生动物,增强社会各方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保障生物多样性。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危害性的公众教育,提高保护和防范意识。

        在秦岭保护范围内,禁止非法猎捕、杀害、采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破坏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地及其环境;禁止或者限制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内引入外来物种、营造单一纯林、过量施撒农药等人为干扰、威胁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禁止损坏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禁止非法引进、放归外来物种,随意放生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危害野生动植物的行为。县级以上林业、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海关、邮政、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加强对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等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非法猎捕、杀害、出售、经营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以秦岭国家植物园、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建设为契机,加大对大熊猫、金丝猴、羚牛、朱鹮、林麝、大鲵、秦岭细鳞鲑、川陕哲罗鲑等为主的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和红豆杉等野生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力度,维持其栖息地或生境质量稳定。

        专栏7  野生动植物保护重点工程

        野生动植物保护基地建设。定期组织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秦岭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地档案。围绕植物物种的收集、引种驯化、栽培利用,开展组织培养、基因保存等植物多样性迁地保护研究。

        种群复壮工程。开展佛坪县秦岭大熊猫野化培训基地建设,建设大熊猫野化基地野外放归培训功能区、科研科普宣教功能区、管理服务区1公顷及大熊猫饲料基地。开展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秦岭石蝴蝶、庙台槭等珍稀野生植物人工繁育技术的研究,形成一定规模的人工培育种群,为实施野外回归、达到复壮野生种群奠定基础。

        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加大对秦岭范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投入,加强永久性界碑、救护中心、监测站等基础保护设施建设。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生态修复等工程,实施水生野生动物增殖放流工作。

        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收集基地建设设立秦岭国家植物园秦岭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种质资源收集区和秦岭种质资源繁育专区。依托高校科研优势,建设秦岭野生植物种质资源组织培育中心和秦岭重要生物种群基因库。

        第二节 重点生态系统保护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加快保护区基础设施与保护能力建设,对破坏区森林生态系统进行修复治理,恢复退化生态系统的功能,努力维护现有各类生态系统功能。加强对森林生态系统水源与植被的动态监测和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利用卫星遥感宏观动态监测森林植被长势,利用气象预报预测、人工影响天气等科技手段,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提供基础支撑。

        生物物种多样性保护。建设以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为主体的物种保护体系,确保大熊猫、金丝猴、羚牛、朱鹮、大鲵、金雕、林麝,以及珙桐、红豆杉等珍稀动植物种群数量稳中有升,栖息地质量保持稳定。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构筑适宜的生态廊道,保证重要物种基因交流。建立珍稀物种抢救繁育基地和迁地保护基地,完善生物多样性的管理机制,提高迁地保护科技水平。采取就地保护措施,建立珍稀植物保护小区,设立围栏、哨卡等禁入标识。采取采集种子、枝条、生命幼体等方式,进行人工库存保护,打造珍稀植物及种质资源重要保护基地。加大水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做好长江10年禁捕工作。

        生物遗传多样性保护。发挥珍稀野生动物抢救饲养研究中心、洋县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朱鹮饲养中心、略阳珍稀水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等在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迁地保护中的作用,加强生物遗传多样性保护。

        第三节 湿地保护

        全面开展湿地保护,对自然湿地和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人工湿地,实行优先保护和修复。对生态地位重要或遭受严重破坏的自然湿地实施抢救性保护,加快推进已批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建设力度。开展退化湿地生态恢复、栖息地恢复等工程建设,逐步改善湿地生态状况。到2025年,逐步提高湿地保护率管理能力和水平,湿地生态系统和重要湿地物种栖息地环境得到改善,秦岭湿地保护成效初显。到2035年,建立健全党政同责、公众参与、联合共管的湿地保护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湿地保护管理、科研和监测体系。

        专栏8  湿地保护重点工程

        加大湿地保护力度。禁止在湿地开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引进外来物种,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和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

        退化湿地保护恢复。针对性地对受损退化湿地、濒危物种栖息地的关键区域实施修复工程。通过开展朱鹮栖息地恢复、湿地植被回复、地形整理等措施,恢复河流湿地地貌和植被,修复受损湿地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

        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湿地建设。通过加强汉中褒河湿地、汉中石门水库湿地、汉中湑水河湿地、陕西汉江湿地、陕西嘉陵江湿地、西乡子午河湿地等重要湿地建设,开展封滩育草、营建生物隔离墙等工程建设,充分发挥秦岭自然保护地在湿地保护中的核心、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现有重要湿地保护管理与野外保护设施建设,根据湿地重要程度,开展重要湿地认定工作,构建以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为重点的湿地保护体系和湿地治理体系。

        湿地保护示范项目建设。根据秦岭湿地资源保护现状,开展湿地保护示范项目建设,在重要生态区域探索建设具有综合功能和示范意义的小微湿地,通过保护和恢复小微湿地自然生态环境,维护其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发挥小微湿地生态功能。

        第四节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加大林业有害生物、外来物种防控力度,重点防治松材线虫病、银杏大蚕蛾、华山松大小蠹、美国白蛾、日本落叶松叶蜂虫等重大生态安全风险,减少林木损失。到2025年,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

        依法划定疫区和保护区,采取封锁、消灭等措施,防止植物检疫对象传出、传入。对可能造成疫情蔓延的染疫植物,应当及时清除。县级以上林业、海关、农业农村和交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病虫害、有害生物的监测和检疫,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依法采取措施做好防护工作,防止病虫害、有害生物的侵入和蔓延。加强对秦岭范围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检疫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各级对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的检疫监管、检验鉴定和除害处理能力,实现对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的全方位检疫监管、有效防御和及时处置,坚决遏止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快速蔓延态势。

        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陕西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及《陕西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强化领导,夯实双线目标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扎实认真地开展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普查,构建地面和空中相结合的立体监测网络;强化检疫封锁,防止疫情人为扩散和新的疫情输入。积极准备生物防治预案:以虫治虫、以菌治虫、以鸟治虫、以激素治虫等治虫手段,依法科学防治森林病虫害。

        专栏9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点工程

        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建设。健全市级应急防控系统建设,做好道路检疫检查站等检疫封锁体系建设。组建应急防治队伍,加强必要的应急防治设备、药剂储备。定期开展防治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提高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能力。

        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队伍建设。组建应急防治队伍,加大应急防治设备、药剂储备。定期开展防治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能力。

        第五节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条例》,编制秦岭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整合各类自然公园,着力解决自然保护地设置重叠、边界不清、多头管理、权责不明等突出问题。对未纳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重要保护价值区域,因地施策,加强保护。到2025年,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根据省政府《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其他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工作。通过确权登记,明确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

        专栏10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提升自然保护区综合保护能力,实施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建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在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实施长青保护区无线监控、佛坪保护区标本馆、朱鹮保护区种源繁育与人工种群野化放飞等项目。逐步建立自然保护区“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测体系,利用遥感等手段开展监测。

        优化观测网络,立足问题导向和监管需求从重要生态系统类型和重点关注物种两个方面优化调整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设置观测样地,开展长期观测,关注物种、种群及其环境变化状况和趋势。

        开展生物多样性状况调查与评估,摸清区域生物多样性本底、分布、动态变化和威胁因素,重点查明自然和人类干扰活动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定期综合评估区域生物多样性分布格局特征、保护状况与保护成效,提出生物多样性保护对策建议,提升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监管的技术支撑水平。

        第七章 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环境保护

        第一节 矿产资源开发

        禁止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和开山采石。已取得矿业权的企业和现有采石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组织限期退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秦岭核心保护区内已有矿业权,一律停止勘探、开采活动。探矿权、采矿权范围全部在核心保护区内需关闭退出的矿业权,由县级人民政府发布关闭公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审批权限于2020年底前办理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探矿权、采矿权范围部分在核心保护区内可扣减避让的矿业权,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审批权限于2020年底前办理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变更(扣减面积)登记手续。

        重点保护区内已有探矿权一律停止勘探活动,探矿权人不得在秦岭重点保护区进行设计和勘探施工,已施工工程应当及时封堵、填埋,进行覆土复绿等恢复治理。探矿权范围全部在重点保护区内需关闭退出;部分在重点保护区内可扣减避让的于2020年底前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扣减面积)登记手续。重点保护区内已有采矿权,采矿权人应及时办理扣减避让或注销登记手续。开采标高部分在重点保护区可扣减避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督促采矿权人主动申请扣减避让,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审批权限于2020年底前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手续;开采标高全部在重点保护区无法扣减需关闭退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发布关闭公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审批权限于2020年底前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部分范围在重点保护区内的开采矿山,凡2020年底前仍未调整到位的或因地形地表等原因无法扣减调整的,不再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并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退出。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赋存情况,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严格控制和规范在一般保护区的露天采矿活动,提高矿山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在一般保护区新建、扩建、改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和开山采石,应当符合《条例》、《总体规划》、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和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一般保护区内,依法取得勘查、采矿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的矿业权人,应当按照绿色勘查有关要求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开展作业,必须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措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对山体、水体和植被等损害。

        现有矿山企业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已建成项目采用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的,必须加快升级改造,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管理权限责令限期改造、停产或者关闭。新建矿山必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按照自然资源部印发《绿色矿山评价指标》及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市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到2025年,大中型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率达到60%以上,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范管理。到2035年,绿色勘查新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矿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成效。

        第二节 交通设施建设

        按照绿色生态理念,科学布局综合交通运输网络,统筹推进公路、铁路、水路等交通方式融合发展,推动通道资源集约利用,实现交通与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公路、铁路等交通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统筹规划,生态选线、科学选址,优先采取桥隧等工程技术措施,绿色施工避免高强度、大面积开挖,减少对山体、饮用水水源、植被等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建交通项目建设应强化环保措施应用,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道路两侧补绿、植绿、护绿,对取料场、废弃物堆放场进行有效治理和综合利用,不得向河道、湖泊、水库等水体倾倒废弃物。养护单位对已建成的在用公路、铁路,需要进行维护、养护作业的,应在《公路安全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分别明确的公路建筑控制区、铁路安全保护区内作业,并依法做好作业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交通设施投入使用后三个月内,应当对施工现场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清理拆除,并及时恢复植被。

        深入实施交通强市战略,在已基本形成的由1座空港、3条铁路、3条高速、5条国道、11条省道、4条公路环线1335114立体综合交通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密优化路网、提高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汉中城固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加快推进洋县、西乡、勉县、宁强等通用机场建设,构建陕西航空副枢纽;加快推进兰天汉高铁、汉巴渝及北上通道、兰渝铁路与阳安铁路联络线等铁路网建设,打造连接西三角经济圈的铁路枢纽;加快推进G5京昆高速扩容,S27洋镇高速洋西段、镇巴至陕川界段,G108佛坪县大坪峪至两河口大桥改建、G316城固县三合镇至留坝县马道镇改建,S221略阳县大黄院至观音寺公路等重要交通通道建设,全面巩固全国公路运输枢纽地位并进一步加快区域交通枢纽中心建设。

        交通设施建设应当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占或者少占林地耕地,对建设周期长、生态环境影响大的建设工程实行工程环境监理。交通设施建设时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秦岭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功能。封闭式道路建设应当根据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迁移规律,采取修建野生动物通道等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避免形成新的生态孤岛。经过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的已建成道路改建、扩建时,其设计、施工方案中应当包含设置野生动物通道、交通减速设施及警示标志的内容。

        提倡绿色交通方式,结合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加强秦岭范围公共交通站点、非机动车道建设,积极推广新能源公共交通运输工具,鼓励居民绿色出行。

        第三节 城镇乡村建设

        按照规划控制、基础先行、功能配套、生态友好的原则,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控新增建设用地,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因地制宜推进城镇乡村发展。引导秦岭范围县城集约发展。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结合用地条件、环境承载能力等要素,通过控制疏解、重点培育等方式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修复,合理疏导人口转移。有序建设特色小城镇,突出节约集约用地,推进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和特色小镇、避暑旅游小镇、气候康养旅游小镇等建设,引导和促进人口、产业、公共资源等要素向特色集镇集聚。加强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供排水等公共设施建设。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95%,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95%,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乡(镇)人民政府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应当组织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统一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等设施。

        做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移民搬迁计划,确定移民安置点,采取优先实施生态搬迁等措施,引导核心保护区内的居民有序迁出。已经实施移民搬迁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应当限期拆除,恢复生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立足村庄自然生态资源、环境条件和发展基础,建成一批宜居宜游美丽乡村。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饮水安全、电网改造升级、信息化建设和村庄道路硬化、亮化、绿化工程,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推进移风易俗、文明进步,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中的建筑维护和修缮应当按照相关规划的要求实施,保持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

        严格控制秦岭范围房地产开发,在秦岭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禁止房地产开发,在一般保护区进行房地产等各类建设活动,要符合《条例》、国土空间规划、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的要求,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在核心、重点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异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在寺观教堂内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在一般保护区新建、扩建、异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符合《条例》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的要求,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的,必须严格按规定报批,并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建设工程,应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执行。

        秦岭范围建设的殡葬设施,应当按照节地生态、保护环境的原则统一规划,并符合《条例》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节 旅游开发建设

        秦岭的旅游景区要适度利用生态资源,明确最大承载量,科学规划、合理设计、总体布局,建筑风格、体量应当与当地生态环境相协调。旅游景区规划,由景区管理机构组织编制。旅游景区规划应当突出生态旅游,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省秦岭旅游专项规划的要求,依法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秦岭范围内依法批准的旅游景区开展生态旅游、建设旅游项目,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旅游景区规划,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报批准其设立的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景区建设、运营应当推广使用环保材料和运输工具,避免和减少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秦岭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要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实施景区、景点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置;对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污水达标排放;禁止随意弃置和排放生活垃圾、污水;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旅游观光车及其他服务设施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自然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有损害的旅游景点和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整改、关闭或者拆除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条例》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要求,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在旅游景区规划建设索道、滑道、滑雪(草)场等项目的,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在秦岭旅游景区游览线路以外或者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组织开展穿越、登山等活动,组织者应当向参与者作出风险提示,事先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县级以上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进入秦岭旅游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森林草原等法律法规、景区管理规定和游客文明行为规范,爱护旅游资源,提倡垃圾减量、垃圾自带,保护生态环境。不得乱砍滥挖、非法捕鱼狩猎、非法野外使用明火、随意丢弃废弃物以及其他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

        乡村旅游应当由县(区)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乡村旅游经营集中的地方,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乡村旅游厕所、垃圾容器、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对生活垃圾和污水统一处置。

        第八章 生态环境修复和治理

        第一节 矿山地质环境

        按照保护安全功能、突出生态功能、兼顾景观功能原则,采取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藤植藤等措施,综合治理矿产资源开发、削山采石等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恢复区域整体生态功能。

        全面落实恢复治理责任,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指导和监督企业编制并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严肃查处不履行生态环境治理修复责任或者治理修复不符合要求等行为。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矿山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

        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矿山企业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的主体责任。督导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对受损矿山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治理,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规定进行赔偿。责任主体灭失的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责任主体为地方政府。加强矿渣堆积区、生产矿山煤炭沉陷区和历史遗留矿山煤炭沉陷区的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消除地质灾害和环境隐患,逐步恢复生态功能。

        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倡导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模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到2025年,各县(区)建立1-2个绿色矿山无主、历史遗留、政策性关闭退出矿山治理示范点。历史遗留和政策性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50%

        专栏11  矿山地质环境修复与治理重点工程

        实施分区分类治理。按照“区内相似、区间有异”原则,结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功能区划,按照矿业开发强度、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将秦岭范围按照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分类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修复与治理示范点。

        建立动态监测体系。建立市县两级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加强矿区地质灾害监测、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监测,到2025年,实现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全覆盖。

        第二节 小水电

        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水电站。一般保护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小水电项目。

        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区域和全省自然保护区小水电站问题整改及生态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和《汉中市自然保护区和秦岭区域小水电站问题整改和生态治理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各类保护区的小水电有序退出,对秦岭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及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内全面禁止新的小水电站开发核心保护区内已建成或者在建的水电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组织限期退出、拆除,恢复生态重点保护区内已建成或者在建的水电站,制定评估整治标准及处置方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组织限期整治或者退出、拆除,恢复生态,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实施。2020年底前,按照能退尽退、能拆尽拆、能改尽改的原则,完成秦岭范围水电站退出、拆除和整治工作具体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确保不出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风险点。

        分类推进小水电整治,对违规建设的小水电项目坚决应当取缔或退出、拆除,恢复生态;对保留的项目,依法依规按照绿色发展要求进行整治,健全完善生态流量泄放设施、科学合理调度运行,保证河流正常生态需水要求,对影响水生动物洄游繁殖的,应当补建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远程监管设施。

        第三节 农家乐

        汉中市秦岭范围农家乐(民宿)部分存在无证(照)经营、乱搭乱建等问题,在经营过程中也存在乱排乱放等现象。自2018年起,汉中市陆续实施秦岭范围农家乐(民宿)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治后保留农家乐(民宿)300余家。实施农家乐(民宿)专项督查,到2020年底,秦岭范围农家乐整治基本完成,农家乐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

        禁止在核心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内开办农家乐(民宿),禁止占用耕地、林地、河道、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开办农家乐(民宿)。对秦岭核心保护区内的农家乐(民宿)依法拆除关闭、恢复生态;对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内的农家乐(民宿),农家乐(民宿)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包括合法用地手续、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有效证照。涉及住宿等特种经营的,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农家乐经营服务应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农家乐(民宿)经营者应当对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按照规定设置收集、处理装置,不得随意排放。

        规划建设农家乐(民宿)应当依托原有村落、自有房屋条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村庄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明确发展数量和布局,突出区域、地域特色,围绕休闲娱乐、运动健身、度假体验、康体养老等,打造乡村旅游新产品。规划沿山公路两侧的农家乐(民宿)时,尽量控制在交通便利、人口较集中的村镇周围,其污染防治纳入村镇环境整治进行统一建设。以市、县为单位,按照《陕西省农家乐服务等级划分标准》《汉中市农家乐旅游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继续开展星级农家乐评定工作。建立星级农家乐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大力宣传推介,引导经营主体不断提升经营品质。

        第四节 尾矿库

        全面排查在用、停用、废弃及闭库后再利用的尾矿库,督促企业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编制尾矿库环境应急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强化部门协同联合督察,并实行年度目标管理。截至目前汉中市共有非煤矿山尾矿库72座,其中二等库2座,三等库12座,四等库54座,五等库4座,主要集中在略阳、宁强、洋县、西乡四县。洋县和西乡县全部为铁尾矿库,略阳和宁强县兼有铁、金、铜、铅、锌、锰、镍等多金属尾矿库。秦岭保护区范围内尾矿库共有55座,其中略阳县34座、勉县2座、宁强14座、洋县3座、留坝县1座、西乡县1座。秦岭范围各县(区)建设的尾矿库应按照《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AQ2030-2010)和《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1108-2015)的技术要求部署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并将《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中提出的宜测项目纳入应测范围。

        强化尾矿库源头监管,确保尾矿库总量只减不增。采用上游式尾砂筑坝、总坝高程在100米以上的尾矿库,扩容、加高坝体的尾矿库,位于居民区、大型水源地、工矿企业的尾矿库,位于道路交通主干线和铁路上游1公里距离内的尾矿库不予审批。已建成或者规划建设的尾矿库,下游1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得审批新建居民区、工矿企业以及道路交通主干线和铁路。因公路、铁路及其他项目建设导致尾矿库成为头顶库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出资对尾矿库进行治理。

        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组织联合巡查和隐患排查,深入开展头顶矿、浆砌石尾矿库等治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集中整治危、险、病尾矿库,消除尾矿库重大隐患。

        秦岭范围内尾矿库多、散、小问题突出,到2025年,闭库销号一批无主库和长期停用库,完成无主尾矿库和长期停用尾矿库中危库、险库、病库的治理任务。到2035年,推动尾矿库安全生产管控体系有效运转,尾矿库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显着提升。

        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对尾矿库安全终身负责,按照谁开发,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建设标准,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对已解散或者关闭、破产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尾矿库的管理,由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的出资人或者其上级主管单位负责;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管理单位负责。尾矿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在线监测系统,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对产生的尾矿应当按照尾矿库设计要求排放堆存。尾矿库停止使用后,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闭库,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鼓励尾矿和宝巴高速、西成客专等重点项目建设弃渣的综合利用,以矿山企业为主体实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提高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五节 地质灾害

        依据《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开展秦岭范围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摸清秦岭范围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育地带和数量,科学分析降水等致灾因素,有计划地进行重点县城、城镇地质灾害评估,完成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划定。根据秦岭地质环境变化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补充调查。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所需治理经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并负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所需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维护等费用。

        完善秦岭范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加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地质灾害大数据中心、智能识别中心、监测预警会商平台建设,提升秦岭范围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汉中秦岭保护区范围内在册地质灾害共计1137处,其中核心保护区有12处,重点保护区有183处,一般保护区有942处。针对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逐点排查,查明各隐患点地质灾害类型、成因、诱发因素、特征和危害等,对其稳定性、危险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价,划定风险区,提出群测群防、工程治理等防治建议。(见附件2-2)。

        第六节 农村环境

        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加强力度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健康、宜居、美丽家园。按照《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方案》要求,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鼓励就地资源化利用。以汉江沿岸为重点,加快推进重点镇污水垃圾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加强两岸绿化。

        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实施厕所革命,因地制宜合理选择上下水冲式、三格化粪式、双瓮式、漏斗式改厕模式,同步实施粪污有效治理。健全改厕长效管护机制和监督管理制度,加快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持续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综合利用。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减量化行动,集成推广配方施肥、水稻侧深施肥、玉米种肥同播、小麦一次性施肥等施肥技术和新型肥料产品,不断提高肥料利用率,建立化肥减量增效试点。鼓励开展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和生物菌肥,合理调整施肥结构,引导农民积极施用农家肥。积极推进农药减量和农膜回收利用。加快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提升防控装备水平,有效提升病虫害防治组织化程度和科学化水平。

        推进养殖污染防治。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改进设施养殖工艺,完善技术装备条件,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因地制宜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模式,规范和引导畜禽养殖场做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进行健康生态养殖。

        第七节 重金属污染

        加快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采、选矿、冶炼企业,责令关停污染物排放强度大、污染物排放长期超标、经限期治理后仍不达标的企业。鼓励企业使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重金属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土壤修复示范工程,解决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污染历史遗留问题。

        加强企业重金属自动监测体系建设,建立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卫生健康和生态环境部门的联合监测体系,实现管理部门与企业相结合的综合监测体系。建立涉重点重金属预警和事故应急体系,完善重金属污染人体健康监测和报告制度。

        第九章 绿色发展

        第一节 循环经济

        根据秦岭发展基础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有序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实现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以主导产业明晰、服务功能完善、环保要求达标的特色循环经济园区为支撑的绿色循环发展新格局。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落后产能,搞好园区和重点企业循环化改造,推进节能减排技术系统集成应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园区产业准入条件,加强环境保护监管,严格履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确保循环经济园区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处理稳定达标。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创建国家循环经济建设示范城市为引领,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加快建设全国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基地,充分发挥汉中枢纽和门户的节点作用,聚焦绿色循环、生态宜居发展定位和奋力谱写汉中新时代 追赶超越高质量建设三市新篇章发展目标,以四个在汉中为突破口,充分发挥秦岭腹地的生态优势;坚持三生融合绿色发展道路,坚持生态优先、产业支撑、改革创新、开放融合、民生普惠发展路径,全力打造六个中心,重点实施五大工程以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为抓手,以做大做强绿色生态产业为重点,着力构建汉中本土3456特色产业集群,形成以绿色贯通全产业、全周期的现代化产业生态体系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自然生态与人类生态的高度统一,打造生态产业化的汉中模式。到2025年,各种循环经济链条有机组合产生规模效应,综合效益更加显着,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依托秦岭生态、区位、资源优势,积极承接环境友好型产业转移,推进先进工艺技术应用,构建装备制造、现代材料、绿色食药三大支柱产业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第二节 特色农业

        顺应个性化、高端化消费新趋势,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视抓好粮油生产,着力构建6+X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服务体系,推动小农户对接大市场,做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国内外知名的高品质农产品供给基地。加快补齐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探索适合秦岭范围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要求的生态农业模式,推动特色农产品、中药材精深加工和中高端产品开发,振兴白黄黑酒业,开发高端饮用水和饮料产品,打造国家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和中国新药都加快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严格化肥、农药合理使用,禁止在蔬菜、水果、粮食、茶叶和中药材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促进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推动十大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提档升级,建成若干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加强茶叶、食用菌、板栗、魔芋、家畜家禽等的规模化种植养殖,推进标准化生产和深加工。

        围绕保障粮食安全的核心任务,以促进农业优质、高产、高效为目标,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藏粮于地。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和农业信息化建设。强化种业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加强优势种子繁育基地建设,加快培育壮大种业企业,打造秦巴山区种业硅谷,建设秦岭范围内城固、洋县、西乡、略阳等4个中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发展优质茶产业。围绕汉中仙毫区域品牌,大力推广茶园生产全程机械化和有机栽培技术,全面推行无公害茶叶生产,发展有机茶叶。构建形成一茶多园、四季生产、红绿黑有机结合的产品体系。

        推进中药材产业基地建设,发展天麻、杜仲、元胡、山茱萸、西洋参、附子、银杏、猪苓等汉八味为主要品种,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推广应用改良新品种,建设标准化中药材基地,为中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原料支撑。发展药材规模化种植和精深加工,在重点药材产区建立中药产业园区,完善中药材仓储、物流、交易体系,形成地区性集聚辐射效应,实现中药材产业提质增效和药农持续增收。

        发展特色优质果蔬业。以集中连片、整村推进为路径,发展以柑橘、猕猴桃为主导的优质果业,打造汉中果业的新亮点、果农增收的新渠道,确保菜篮子市场供给。逐步扩大樱桃、梨等特色水果生产规模,促进核桃、板栗等干杂果提质增效。整合打造蔬菜知名品牌,建设一批蔬菜产销大县、大镇。

        发展生态畜牧业。建立汉中生态化养殖企业联盟,以生猪、乌鸡为重点,以家庭农场养殖为基础,加快西镇牛、黑珍猪、乌鸡等地标品种保护及改良力度,逐步扩大牛、羊养殖规模。

        发展水产养殖业。充分利用汉中市资源环境优势,按照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鲤鱼、鲟鱼、长吻鮠等常规养殖品种稳产提质,金鳟、虹鳟、齐口裂腹鱼等名优冷水鱼增产提效,大鲵特色养殖拓市场树品牌的思路,库塘养殖与稻鱼共作模式相结合,提高养殖利用率。

        专栏12  汉中市秦岭范围特色农业与优势区

        类别

        品种

        优势区

        特色粮油产品

        水稻

        汉台、城固、洋县、勉县

        油菜

        汉台、城固、洋县、勉县

        马铃薯

        洋县、宁强

        特色中药材

        汉八味药材

        全市

        特色林产品

        茶叶

        西乡、勉县、宁强、城固

        油用牡丹

        西乡、洋县、汉台

        山茶籽油

        宁强、勉县

        林麝养殖

        略阳、宁强、留坝

        中蜂

        洋县、留坝、略阳、宁强、佛坪、城固

        桑蚕养殖

        略阳、宁强、西乡

        特色果蔬产品

        柑橘

        汉台、城固

        猕猴桃

        汉台、城固、洋县、西乡

        樱桃

        西乡、勉县、宁强

        核桃、板栗

        宁强、略阳

        食用菌

        全市

        蔬菜

        汉台、城固、洋县、西乡、勉县

        特色畜禽产品

        生猪

        城固、洋县、西乡、勉县、宁强

        乌鸡

        略阳

        肉牛、肉羊

        西乡、略阳、宁强

        特色水产品

        大鲵

        汉台、城固、洋县、西乡、勉县、宁强

        虾、蟹、泥鳅

        勉县、城固

        其他冷水鱼

        汉台、勉县、城固、洋县、西乡、佛坪

        第三节 生态旅游

        围绕建设陕西、建设世界知名的生态旅游目的地的目标,逐步建立健全严格的绿色旅游标准和认证体系,宣传推广生态旅游理念,推动形成绿色旅游消费方式,协同推动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到2025年,秦岭旅游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提升,旅游业绿色发展方式总体形成。

        严格按照批准的旅游景区规划建设旅游项目、开展生态旅游活动,科学制定旅游景区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并抓好实施。依托已有自然公园、森林康养基地、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加强高A级景区和旅游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互联网+旅游行动计划,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加大绿色能源推广和使用。

        在《汉中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指导下,积极构建一核二路六组团空间格局,大力发展旅游+”“生态+模式,拓展观光、休闲、度假功能,推动旅游与文化、创意、教育、健康、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以山地度假旅居、养生养老旅居、文化休闲旅居、乡村田园旅居、创新创业旅居为特色的旅居产品体系,让旅居在汉中成为汉中生态旅游的鲜明特色;加快乡村旅游提档升级步伐,积极培育汉家乐品牌,创新宣传促销方式,持续叫响做优两汉三国·真美汉中城市品牌;推进交通+旅游融合发展,逐步建设秦岭生态旅游风景道,完善沿线绿化、标识、游憩、驿站等配套服务设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形成串珠式组团;加大西汉三遗址、秦巴山水、天坑群等文化生态资源开发利用,大力推动精品景区建设和精品旅游线路开发,加快紫柏山、华阳、兴汉胜境、青木川5A景区创建步伐,发展乡村休闲观光旅游,高质量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加快建设世界汉文化旅游目的地。依托秦岭范围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加强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一批精品红色旅游项目,建设一批红色教育基地,形成几条秦岭绿色+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第四节 产业准入

        鼓励绿色循环、节能环保、有机农业、生态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发展,加大高耗能、高排放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禁止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等行业进入,推进建立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

        按照产业准入清单的要求严格建设项目审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动态监控产业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科学分析各类产业发展行为对秦岭生态系统变化造成的影响,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时提出修改完善产业准入清单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章 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一节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秦岭属于秦巴山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和川陕革命老区,涉秦岭9县区中有8个贫困县区,略阳县为深度贫困县。2020年已实现全市全部脱贫,在此基础上继续巩固全市脱贫攻坚成果,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任务。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总体要求,巩固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持续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多措并举防止返贫和新的贫困发生。

        因地制宜发展茶叶、木耳、核桃、食用菌等区域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提高抗风险能力,将更多脱贫户嵌入产业发展链条,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山上兴产业、山下建社区、社区办工厂发展思路,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扶贫车间、培育就业扶贫基地,加大就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多元化创业就业。积极发展电商经济,加大产销对接,激活消费减贫潜力。统筹落实社会兜底保障。

        持续加大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投入力度,持续提高通讯光纤和宽带覆盖率。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大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配套和社区治理等工作,促进群众融入社区生活。有序开展移民搬迁群众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限期拆除,恢复生态。探索实施宜居搬迁工程。

        深入实施以工代赈工程,围绕农村道路、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居环境治理等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生态造林种草等工程,加大资金投入,因地制宜开展以工代赈资产折股量化,确保低收入群体实现多元受益。

        第二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实施八大行动、建设十大工程为抓手,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

        产业兴旺。因地制宜发展茶叶、核桃、食用菌等区域特色产业,支持汉中仙毫”“洋县黑米”“略阳乌鸡等区域知名品牌建设,推广龙头企业+商标(地理标识)+农户的经营模式。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加快农村电商发展,依托京东云仓、社员网、农村淘宝等平台,推进互联网+农产品销售体系建设,加快培育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重点做大做强一批重点龙头企业。到2025年,推进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的产销模式,培育和发展农商产业联盟,打造一批+销一体化全产业链产业集群,推动农业跨业融合。

        生态宜居。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大幅提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生活环境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提高农民有偿用水意识和节水积极性。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户归类、村组收集、镇村转运、县镇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推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施厕所革命,鼓励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利用。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城镇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到2025年,秦岭范围村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乡风文明。充分保护乡村原始生态文化、古建筑群等历史遗迹,积极引导好、发展好、展示好乡村传统文化。实施乡村文化+行动,挖掘汉中优秀文化因子,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加强对青木川古镇、华阳古镇、留侯老街等历史古镇和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推动民俗文化与汉文化、张骞文化、三国文化等多元文化融合。拓宽羌族刺绣、藤编、造纸等传承范围,培育壮大非遗传承人队伍,巩固汉文化的核心地位。消除陈规陋习,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体现传统村规民约的现代价值,增强时代性、合理性、实用性,引导农村社会风气良好发展。保护好绿水青山和清新清净的田园风光,保留乡村特色风貌。

        治理有效。调动广大农村居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创造性,优化管理体系和方式,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民主化,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治理体系。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大对返乡人才的支持力度。加强镇村班子、四支队伍建设,采取内选、外引、下派等多种渠道,重点从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复转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拔村两委班子成员,实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雏燕工程,努力壮大村级后备干部队伍。

        生活富裕。通过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长产业链,对农产品进行初加工和深加工,将农业附加值留在农村,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培育区域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就业创业空间。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支持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创业,引导农民就近实现就业,加快发展家庭经营性产业,深化苏陕津陕对口协作,大力推广社区+工厂”“社区+景区”“社区+园区等就业模式。

        第三节 推进公共服务发展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供优质教育、发展科创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动力。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到2025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6%以上。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新发展研学游学、优质国民教育、特色职业教育、老年教育等,启动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围绕发展区域经济和产业特色,优化人才培养。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着力打造一批优势特色学科和一流专业。打造陕甘川毗邻地区科教文化中心。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网络,提高卫生应急和指挥决策能力。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加强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大力支持中医药和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民族中医药传承和创新人才工程。建设一批高端示范性医养机构,提升医养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医疗与休闲度假、生态观光、运动健身、保健康复、养老养生等业态多元融合发展。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市县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市级博物馆及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陕南民歌、陕南戏曲的保护和传承。县区加大投入,大力发展群众体育,重点支持县级公共体育场及社区、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发展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大力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一批双创基地,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增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对外劳务合作,有组织地输出区域内农村剩余劳动力;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进一步落实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城乡大病保险,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设施,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搭建就业创业平台,政府+市场供需两端发力,持续优化城市宜居宜业、综合交通、产业平台等硬件设施,吸纳高端人才和各方客商汇聚汉中创业发展,打造兴业在汉中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依据《陕西省居住证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依法加强对秦岭范围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等工作,规范国际交流、宗教研修、登山探险、户外生存等活动,推动流动人口融入居住地,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及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保护职责

        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主体责任,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属地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市秦巴生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秦巴生态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同级秦巴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秦巴生态保护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第二节 规划体系

        汉中市根据《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绘制本行政区域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分区保护图。

        各县(区)依据省、市规划要求,制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绘制本行政区域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分区保护详图。

        第三节 制度建设

        根据秦岭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挖掘秦岭生态产品市场价值,推行生态产品价值评估、市场交易等试点,推动建立健全秦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依法开展秦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做到应赔尽赔。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推进生态环境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之间建立横向补偿关系,争取国家对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保护和修复资金支持力度。

        第四节 资金投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水源涵养、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植被恢复、矿山环境治理等有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系统监测、维护、修复及其综合管理工作。市县政府要依法统筹秦岭保护专项资金,切实增加资金投入,创新支持方式,用好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有关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秦岭范围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对生态环境有益的特色产业,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用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推进水源涵养、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植被恢复、矿山环境治理等有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系统监测、维护、修复及其综合管理工作,市县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拓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捐助、资助方式,鼓励国外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资助秦岭生态环保工作,通过开发信托产品、金融衍生产品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吸引国(境)内外资金用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资助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用好国家南水北调水源地支持政策,加强与受水区域协作,通过资金补助、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园区共建等多种方式,加大水源涵养地生态补偿力度。

        第五节 科技支撑

        开展水资源及流域水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重金属污染、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气候资源保护与应用、地质灾害预警研究等重大科技攻关活动,加快形成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提高环境治理水平。

        加大先进科技手段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应用力度。县级以上政府及其科技、林业、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测绘、气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和科技推广,促进科技成果应用。加强秦岭气候资源研究,合理开发空中云水资源,开展秦岭范围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技术研究与应用。优化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林业、气象等部门地面监测站网布局,划分重点监测区域,加密监测站点,布设无人值守的自动气象观测站,消除监测盲区,提高监测覆盖率,对自然灾害及其有关要素进行实时监测,建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健全多部门前后方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确保预警响应效果。

        第六节 人才保障

        强化党管人才,制定和组织实施人才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人才政策体系,用法制手段保障秦岭生态安全人才的合法权益。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秦岭生态保护人才队伍,是建设陕西最美城市的重要保障

        坚持内培外引,统筹做好既有人才政策的升、立、改、废工作,建设高标准创业载体平台、人才引入贷款担保平台、初创型人才企业起步平台,制定人才、财税等优惠政策,建立更加贴近生态环保、产业升级需要的人才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新机制。充分发挥高校的主渠道作用,坚持重要人才重点培训、优秀人才优先培训、紧缺人才加紧培训、年轻人才全面培训、专业人才专门培训的原则,分类型、分层次、分次序地进行培训

        实施精英工程雁归工程沃土工程伯乐工程,创新人才制度和政策,完善人才服务绿卡制度,打造兴业在汉中,激励支持各类人才为推进现代化秦岭保护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十二章 监督管理

        第一节 山长制

        汉中市秦巴生态保护委员会统筹负责全市山长制工作,市、县区两级秦巴生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山长制办公室牌,镇(办)明确负责山长制相关工作的机构。市秦巴委负责全市山长制管理范围内所有区域的保护管理和山长制工作,承担推进山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县区、镇办山长制工作机构负责各自管辖区域内的保护管理和山长制工作。山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建立山长制,分段分区域设立山长,建立市、县、镇、村四级山长体系。

        建立任务分解、运行监管、督导考核等制度,实行一山一策、一山一档方案,创新基层综合监管网格化治理体系,整合河长制、湖长制、山长制、路长制、生态护林员、基层网格员、治安员、环卫员等人员力量,形成合力,动态实时监测,形成一张网络联结、一个平台承载、一套人马落实、一个机制保障的四个一基层网络化治理新体系。

        第二节 考核评估

        继续推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激励引导秦巴委成员单位和各县区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构建统一的秦岭生态状况评估体系,建立秦岭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状况监测网络,开展秦岭生态环境系统功能、生物多样性状况、生态保护监管等监测评估,发布秦岭生态状况监测评估报告。

        第三节 网格监管

        按照两图叠加、两防结合、四级联动、一个平台、共享共用的原则,优化秦岭范围网格区域划分,提升卫片发现异常问题线索能力和频次,提升无人机等必要的监测设备运用水平,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整合生态环境监督网格员、护林员、巡河员等行业监管力量,完善网格员人员调整、日常巡查、激励奖惩等制度,实现“两山两江”生态保护监管全覆盖

        以智慧汉中建设为统领,充分利用全市统一的政务云中心和大数据平台资源,运用5G通信、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卫星遥感、视频监控和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新业态新技术,建立秦巴区域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统一底图、数据共享、天地一体、上下协同的监管系统,建立宏观调控、评价客观、立体监测、动态调整的生态文明评估体系,提高日常监管、督查执法、数据共享、领导决策的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四节 社会监督

        畅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联系方式,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方便公众监督。

        依法对破坏、污染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开展公益诉讼活动。强化舆论监督,及时曝光破坏秦岭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舆论监督。

        第五节 宣传引导

        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公园等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条例》、解读《规划》和普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重要阵地,提高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自觉意识。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课堂等活动,共同营造保护秦岭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平台,创新宣传手段,提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的社会认可度,积极营造全社会爱秦岭、护秦岭的良好风气。

        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网络媒体等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结合各类环境保护活动,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舆论监督。

        继续开展保护大秦岭青年志愿者活动等公益志愿活动,利用六五环境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湿地日等节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附件:1.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

                   2.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相关附表

                   3.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分区图

                   4.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核心保护区图

                   5.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保护区图

                   6.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图集


        附件1

        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

        名称

        区县

        涉及乡镇

        涉及行政村/社区

        户数

        人数

        村数量

        汉中市

        汉台区

        河东店镇

        天台村(123户,410人)、河东店村(477户,1764人)、花果村(257户,1153人)、褒姒村(262户,729人)、平安村(292户,767人)

        1411

        4823

        5

        武乡镇

        共力村(844户,2855人)、宋沟村(276户,857人)、同力村(369户,1157人)、王庄村(610户,1827人)、吴庄村(546户,1545人)

        2645

        8241

        5

        宗营镇

        杨家山村(318户,1003人)

        318

        1003

        1

        汉王镇

        大兴村(328户,1054人)、汉明村(402户,1352人)、黑庙村(388户,1286人)、群干村(257户,857人)、五郎村(386户,1326人)、永久村(319户,1156人)

        2080

        7031

        6

        城固县

        原公镇

        宝山村(665户,1740人)、常家沟村(542户,1547人)、陈家村(924户,2378人)、东庙村(535户,1494人)、东窑村(866户,2346人)、青龙寺村(731户,2042人)、三官村(960户,2699人)、田什字村(1025户,2739人)、西庙村(579户,1711人)、垣山社区(1051户,2876人)

        7878

        21572

        10

        老庄镇

        毕家河村(518户,1287人)、丁家湾村(592户,1709人)、景家山村(552户,1508人)、老庄村(694户,1879人)、双井村(873户,2436人)、谢何村(569户,1566人)、熊家营村(772户,2035人)、朱家坎村(878户,2437人)

        5448

        14857

        8

        桔园镇

        板凳村(359户,804人)、二方湾村(234户,701人)、郭家山村(437户,1352人)、李家堡村(413户,1401人)、刘家营村(624户,1831人)、深北村(309户,822人)、升仙村(765户,2207人)、史家庄村(318户,828人)、小北村(293户,945人)、杨家滩村(901户,2676人)、杨西营村(631户,2025人)、张家湾村(385户,1276人)

        5669

        16868

        12

        双溪镇

        方家坡村(258户,666人)、付家院村(216户,585人)、韩家坝村(218户,569人)、蒋家河村(256户,707人)、滥坝村(473户,1203人)、石堰坪村(361户,1102人)、双溪村(201户,641人)、水磨村(352户,1022人)、西宫河村(289户,850人)

        2624

        7345

        9

        小河镇

        北溪村(285户,728人)、大坝村(232户,682人)、柳树店村(248户,736人)、盘龙村(475户,1134人)、石槽河村(371户,977人)、铁炉湾村(206户,643人)、小河村(471户,1136人)、长坝湾村(234户,650人)、砖溪村(242户,713人)

        2764

        7399

        9

        洋县

        黄家营镇

        周家沟村(481户,1586人)、真符村(405户,1331人)、三溪关村(345户,1085人)、庞湾村(308户,1042人)、蔡坝村(368户,1206人)

        1907

        6250

        5

        谢村镇

        杜家村(326户,1074人)、回龙村(808户,2914人)、老庙村(356户,1383人)、老庄村(502户,1702人)、下溢水村(903户,3059人)、夏家村(386户,1187人)

        3281

        11319

        6

        黄金峡镇

        新铺村(426户,1525人)、商坪村(350户,1190人)、北沟村(264户,903人)、杨庄村(492户,1746人)、韩庄村(359户,1230人)、蒿琪沟村(214户,752人)、大沟村(335户,1056人)、渭门村(390户,1387人)

        2830

        9789

        8

        洋州街道办

        贯溪村(747户,2565人)、何家村(562户,1915人)、龙泉村(719户,2642人)、木瓜园村(360户,1316人)、云阳村(417户,1475人)

        2805

        9913

        5

        马畅镇

        双庙村(398户,1586人)、倪家沟村(524户,1536人)、野猪沟村(351户,1105人)、大坝沟村(638户,2081人)、尚巨村(431户,1252人)

        2342

        7560

        5

        戚氏街道办

        后村村(560户,2100人)、龙王沟村(396户,1380人)、潘家湾村(417户,1437人)、七眼泉村(365户,1205人)、全丰村(540户,1980人)、山后村(416户,1348人)、上赵村(298户,1125人)、石羊村(607户,2077人)、太坟村(322户,1212人)、陶岭村(439户,1661人)、魏家庙村(458户,1570人)、五郎庙村(915户,2996人)、下赵村(401户,1347人)、张沟村(331户,1168人)

        6465

        22606

        14

        桑溪镇

        金华村(296户,1088人)、李家庄村(184户,586人)、临江村(346户,1326人)、龙岗村(382户,1350人)、碌竹坪村(197户,583人)、桑溪沟村(412户,1256人)、湘子村(211户,670人)、杏树岭村(174户,523人)、夭庄村(296户,1098人)

        2498

        8480

        9

        龙亭镇

        安山村(405户,1337人)、陈靳村(254户,719人)、邓家沟村(401户,1261人)、杜村村(671户,2243人)、方程村(342户,1008人)、高家沟村(366户,1212人)、高原寺村(533户,1879人)、黄索溪村(350户,1200人)、宽潭村(186户,503人)、老君村(548户,1848人)、梁河村(302户,958人)、柳山村(455户,1565人)、龙亭村(952户,3270人)、麻洞村(270户,864人)、庙垭村(184户,589人)、平溪村(443户,1370人)、三河村(501户,1756人)、长河村(269户,800人)、长岭村(229户,890人)、长溪村(241户,740人)、镇江村(725户,2264人)

        8627

        28276

        21

        纸坊街道办

        白石村(212户,732人)、草坝村(395户,1450人)、冯岭村(258户,885人)、巩家槽村(1909户,7308人)、韩家湾村(350户,1260人)、李家村(433户,1508人)、流浴村(574户,1940人)、柳冉村(246户,825人)、孟浴村(243户,932人)、清凉村(354户,1317人)、冉家村(495户,2020人)、上坪村(371户,1236人)、田岭村(405户,1353人)、王庄村(250户,791人)、西岭村(535户,2098人)、纸坊街村(501户,1607人)、周家坎村(770户,2823人)

        8301

        30085

        17

        金水镇

        草坝河村(281户,1038人)、大地村(308户,1010人)、关岭村(355户,1234人)、金水村(502户,1782人)、楼房村(230户,790人)、牛角坝村(262户,868人)、石桥村(389户,1370人)、碗牛坝村(498户,1711人)、许家村(285户,930人)、酉水村(280户,1012人)、站房村(229户,763人)、张家庄村(312户,1012人)、张坪村(168户,602人)、周台村(210户,705人)

        4309

        14827

        14

        槐树关镇

        槐树关村(468户,1652人)、二合村(222户,1096人)、马转村(257户,908人)、石门村(280户,1015人)、麻底村(289户,1024人)、苏王村(405户,1520人)、阎山村(232户,759人)、庞山村(152户,504人)、洛川村(445户,1427人)、茶坊村(191户,645人)、马沟村(218户,882人)、万岭村(308户,1112人)、二郎村(183户,579人)、蔡河村(231户,799人)、周湾村(224户,821人)、三里河村(216户,809人)、白路村(180户,630人)、王湾村(201户,746人)、万春村(400户,1345人)、张山村(291户,1087人)、石槽寺村(316户,1209人)、北梁村(287户,1012人)、杨翟村(334户,1167人)、罗曲村(476户,1639人)、陈坪村(287户,877人)、阳河村(221户,768人)、月蔡村(325户,1076人)、高桥村(165户,486人)

        7804

        27594

        28

        溢水镇

        尹家泉村(496户,1608人)、上溢水村(436户,1448人)、岭底村(296户,1070人)、西山村(233户,806人)、垭合村(209户,642人)、时家坡村(205户,696人)、大庄坡村(178户,636人)、刘庄村(194户,629人)、波溪村(172户,563人)、木家村(66户,211人)、花园村(315户,963人)、后坝河村(308户,886人)、桂峰村(203户,614人)、西河村(293户,1004人)、窑坪村(268户,778人)、药树坝村(155户,563人)

        4027

        13117

        16

        八里关镇

        八里关村(597户,1893人)、黑峡村(196户,620人)、龙溪村(289户,918人)

        1082

        3431

        3

        关帝镇

        安丰村(387户,1402人)、白刘村(361户,1181人)、大西沟村(161户,520人)、杆柏村(164户,525人)、李家店村(272户,797人)、马坪村(315户,1029人)、铁河街村(261户,788人)、鸭岭村(175户,597人)

        2096

        6839

        8

        茅坪镇

        东村村(414户,1441人)、洪溪村(324户,1038人)、朝阳村(330户,1033人)、茅坪村(298户,1052人)、新华村(335户,1230人)、长坝村(230户,779人)

        1931

        6573

        6

        黄安镇

        东村村(814户,2554人)

        814

        2554

        1

        华阳镇

        吊坝河村(208户,703人)、旱坝村(272户,855人)、红石窑村(410户,1377人)、华阳街村(410户,1455人)、天星村(69户,187人)、县坝村(274户,925人)、小华阳村(317户,1107人)、岩丰村(83户,293人)

        2064

        6902

        8

        西乡县

        子午镇

        段家营村(315户,837人)、耳扒村(197户,509人)、汉江村(353户,900人)、回龙村(668户,1693人)、民新村(384户,948人)、七星坝村(507户,1406人)、檀树坪村(241户,601人)、王家坝村(237户,607人)、响滩村(448户,1111人)、罗家院村(246户,695人)、三花石社区(577户,1120人)

        4173

        10427

        11

        茶镇

        十二岭村(425户,1333人)、渔丰村(434户,1293人)

        859

        2626

        2

        勉县

        新铺镇

        板庙村(676户,2225人)、陈家营村(643户,2012人)、东边河村(611户,1681人)、杜家山村(361户,730人)、蒋家坝村(381户,1425人)、龙王庙村(671户,1764人)、穆家院村(347户,703人)、钦家坝村(398户,855人)、青羊驿村(687户,1710人)、铜钱坝村(637户,1672人)、新铺湾村(884户,2566人)、兴隆桥村(698户,1861人)、徐家沟村(447户,1027人)

        7441

        20231

        13

        勉阳街道办

        边寨村(409户,1506人)、继光村(1305户,3344人)、贾旗村(1256户,3051人)、西坝村(793户,15690人)、西寨村(487户,1265人)

        4250

        24856

        5

        褒城镇

        堡子沟村(702户,1789人)、柴寨村(592户,1497人)、红星村(637户,1594人)、连峰村(963户,2245人)、联合村(676户,1731人)、邹寨村(907户,2426人)、红庙寨村(535户,1233人)

        5012

        12515

        7

        老道寺镇

        丁家庄村(821户,2600人)、段家坝村(759户,2169人)、毛家沟村(474户,1028人)、史寨村(406户,1215人)、群峰联合社区(1478户,3614人)、叶家沟村(594户,1583人)、张家湾村(814户,2210人)

        5346

        14419

        7

        周家山镇

        红光村(1068户,2888人)、留旗营村(1452户,4316人)、周家山村(796户,2078人)

        3316

        9282

        3

        武侯镇

        关山梁村(415户,1444人)、将台村(668户,1621人)、沮水村(397户,1272人)、李家河村(451户,1009人)、莲水村(1589户,3502人)、龙王沟村(519户,1196人)、青家沟村(117户,293人)、土关铺村(438户,890人)、武侯村(899户,2201人)、咸河村(425户,1155人)、钟楼村(685户,1605人)、朱家河村(505户,1356人)

        7108

        17544

        12

        茶店镇

        艾叶口村(731户,1919人)、茶店村(771户,1996人)、东沟村(370户,1065人)、二里坝村(296户,583人)、分水铺村(455户,1117人)、联欢村(374户,782人)、马黄岭村(287户,654人)、马家坪村(516户,1269人)、七里沟村(749户,2124人)、小砭河村(519户,1484人)、余家湾村(500户,1171人)、长坝村(320户,652人)

        5888

        14816

        12

        新街子镇

        二道河村(318户,666人)、黑潭子村(449户,1104人)、栗子坝村(333户,687人)、欧家坡村(687户,1967人)、王家坪村(916户,3052人)、五丰村(521户,1405人)、小寨村(948户,3277人)、杨家湾村(674户,1941人)

        4846

        14099

        8

        同沟寺镇

        谷家沟村(623户,1777人)、官沟村(814户,2297人)、金丰村(876户,2120人)、金光村(645户,1393人)、柳坝村(369户,614人)、同沟寺村(792户,2385人)、照壁山村(1194户,3015人)

        5313

        13601

        7

        长沟河镇

        白云寺村(428户,1000人)、菜马河村(270户,490人)、火神庙村(317户,591人)、两河口村(328户,677人)、庙坪村(321户,608人)、汪家河村(324户,684人)、长沟河村(316户,634人)、转咀子村(359户,656人)

        2663

        5340

        8

        定军山镇

        左右所村(1402户,3279人)

        1402

        3279

        1

        张家河镇

        八庙村(255户,807人)、二沟村(309户,798人)、金洞村(263户,519人)、金华庙村(263户,806人)、冷峪河村(462户,1001人)、茅坝坪村(289户,797人)、张家河村(421户,579人)

        2262

        5307

        7

        宁强县

        广坪镇

        曹家沟村(412户,1508人)、大茅坪村(162户,517人)、广坪河村(622户,2010人)、金山寺村(481户,1509人)、骆家咀村(465户,1510人)、茅咀村(238户,926人)、水观音村(308户,926人)

        2688

        8906

        7

        青木川镇

        东坝村(302户,1017人)、蒿地坝村(294户,1006人)、南坝村(629户,1961人)、青木川村(506户,1594人)、玉泉坝村(566户,1913人)

        2297

        7491

        5

        安乐河镇

        安乐河村(401户,1290人)、八海河村(466户,1950人)、任家坝村(599户,2189人)、石垭子村(405户,1386人)、唐家河村(332户,1201人)、张家坝村(225户,841人)

        2428

        8857

        6

        燕子砭镇

        沈家坝村(630户,2201人)、东丽村(450户,1756人)、郭家山村(260户,930人)、青岗坪村(345户,1145人)、岛湾村(484户,1857人)、绿竹沟村(326户,1300人)、潘家坝村(372户,1408人)、蔡家地村(253户,1012人)、寄刀沟村(310户,1050人)、胡家院村(307户,1080人)、新场街村(460户,1820人)、中坝村(648户,2420人)、井田坝村(691户,2606人)

        5536

        20585

        13

        阳平关镇

        滴水寺村(360户,1032人)、清河村(569户,1984人)、小楚坝村(523户,1711人)、小鱼山村(979户,3545人)、阳平关村(719户,2382人)、伍家坝村(553户,1931人)、石磙场村(304户,1126人)

        4007

        13711

        7

        太阳岭镇

        苍社沟村(312户,1144人)、红石河村(262户,878人)、火峰垭村(238户,863人)、杨家坝村(351户,1271人)、青林咀村(226户,844人)、赵家河村(545户,1933

        1934

        6933

        6

        巨亭镇

        曾家河村(537户,1900人)、黑水村(227户,820人)、巨亭沟村(352户,1276人)、流溪沟村(332户,1219人)、龙岗坝村(269户,1002人)、马家湾村(283户,972人)、桃园子村(296户,1161人)、鸳鸯池村(263户,1070人)、赵家坎村(354户,1245人)、石岭子村(239户,875人)

        3152

        11540

        10

        大安镇

        八亩田村(590户,1947人)、大鱼洞村(540户,1679人)、分水岭村(555户,1873人)、汉源村(181户,606人)、黄土铺村(430户,1512人)、金堆铺村(425户,1300人)、烈金坝村(702户,2448人)、庙坝村(285户,1028人)、宁家湾村(562户,1842人)、桑树湾村(684户,2278人)、石窝金村(421户,1390人)、双白果树村(247户,803人)、华严寺村(433户,1508人)、新民村(780户,2337人)、黑木林村(330户,1120人)

        7165

        23671

        15

        代家坝镇

        麻柳湾村(306户,1046人)、街民村(457户,1511人)、大桥村(665户,2208人)、朱家垭村(565户,2044人)、徐家坝村(520户,1808人)、白猿沟村(334户,1308人)、谢家渠村(325户,1138人)、两河口村(291户,1009人)、山坪村(642户,2249人)、元坝子村(282户,1047人)、赵家营村(281户,1007人)、二里坝村(303户,1035人)、何家营村(329户,1174人)、堰坎村(318户,1171人)、高家河村(408户,1448人)、张家坝村(372户,1362人)

        6398

        22565

        16

        略阳县

        横现河街办事处

        石状沟村(153户,585人)、老虎坪村(226户,759人)、横县河村(356户,1113人)、石坝社区(1155户,2395人)、毛坝村(372户,1255人)、跑马村(178户,559人)

        2440

        6666

        6

        兴州街道办事处

        安林沟村(292户,874人)、谢家坪村(249户,907人)、安坪沟村(433户,1378人)、大坝村(402户,1315人)、灵岩寺村(414户,1474人)、磨坝村(447户,1514人)、官地山村(267户,860人)、荷叶坝村(299户,1053人)、两河口村(368户,1192人)、马桑坪村(291户,933人)、南坝村(265户,804人)、牌坊坝村(221户,675人)、七里店村(356户,1267人)、同心村(585户,1674人)、吴家营村(474户,1573人)、象山湾居委会(2235户,4001人)、东关居委会(2020户,5409人)、大沟口居委会(1098户,1377人)、新城居委会(2820户,5710人)、北街居委会(1815户,5583人)、南街居委会(1837户,5395人)、临江居委会(1680户,3649人)、略钢居委会(4142户,10186人)、略电居委会(647户,1940人)、中学路居委会(2206户,5420人)

        25863

        66163

        25

        徐家坪镇

        朱儿坝村(129户,506人)、周家坝村(226户,799人)、明水坝村(297户,999人)、街口村(208户,725人)、猫儿沟村(234户,776人)、药木院村(455户,1478人)、青岗坪村(149户,554人)、张家庄村(204户,714人)、大水沟村(344户,1247人)、鱼池子村(207户,778人)、秦家坝村(270户,891人)、刘家庄村(260户,949人)、裴家庄村(305户,1022人)、二房山村(171户,611人)、徐家坪社区(169户,584人)

        3628

        12633

        15

        马蹄湾镇

        马蹄湾社区(495户,1694人)、付家山村(205户,664人)、史家庄村(149户,534人)、禅觉寺村(187户,612人)

        1036

        3504

        4

        乐素河镇

        小湾村(158户,584人)、瓦房村(307户,1044人)、大柒垭村(109户,365人)、方家沟村(225户,821人)、任家坝村(238户,726人)、周家坪村(179户,642人)、双集垭村(168户,561人)、乐素河村(142户,476人)、徐家坝村(154户,640人)、石瓮子村(148户,542人)、邓登垭村(174户,665人)、桃园子村(126户,470人)

        2128

        7536

        12

        金家河镇

        走马村(140户,421人)、天台村(235户,839人)、寒峰村(237户,788人)、金家河社区(955户,2030人)、惠家坝村(308户,948人)、黄家沟村(383户,1302人)

        2258

        6328

        6

        接官亭镇

        蹇家坝村(348户,1175人)、接官亭社区(686户,1871人)、亮马台村(348户,1058人)、林口村(389户,1283人)、麻柳铺村(625户,2062人)、腰庄村(326户,963人)、观音堂村(287户,931人)、何家岩社区(727户,1485人)、煎茶岭村(151户,429人)、上院子村(137户,400人)、西渠沟村(326户,933人)

        4350

        12590

        11

        黑河镇

        上营村(401户,1353人)、王家庄村(345户,1085人)、木家河村(187户,616人)、五郎坪村(293户,821人)、李家坪村(425户,1379人)、岩房坝村(195户,575人)、大黄院村(259户,841人)、高家坎村(346户,1136人)、黑河坝村(462户,1495人)、和平村(274户,861人)

        3187

        10162

        10

        郭镇

        坪沟村(227户,764人)、杨家岭村(374户,1258人)、铧厂沟村(203户,712人)、郭镇街村(419户,1379人)、西沟村(308户,1008人)、寺沟村(243户,841人)、干河坝(260户,935人)、大石湾村(305户,1052人)、吴家河村(194户,694人)、北河沟村(301户,1064人)、木瓜院村(409户,1372人)、谭家庄村(248户,966人)、郭镇社区(242户,464人)

        3733

        12509

        13

        观音寺镇

        观音寺村(199户,594人)、包家沟村(263户,874人)、前后沟村(269户,750人)、安化庄村(130户,413人)、毛垭子村(125户,422人)、孟家河村(120户,347人)、炉子坝村(100户,285人)

        1206

        3685

        7

        白雀寺镇

        白雀寺村(346户,1007人)、白杨坪村(191户,682人)、蔡家营村(289户,988人)、曾家沟村(167户,590人)、淡家沟村(117户,450人)、蒿坝村(274户,829人)、何家坪村(168户,593人)、华阳沟村(170户,626人)、木匣沟村(195户,717人)、南家山村(172户,534人)、青白石村(227户,746人)、贤草沟村(272户,988人)、一里沟村(220户,709人)、赵家院村(215户,690人)、中坝子村(318户,1118人)

        3341

        11267

        15

        仙台坝镇

        仙台坝村(596户,1661人)、娘娘坝村(205户,586人)、任家院村(265户,837人)、新店子村(222户,590人)

        1288

        3674

        4

        硖口驿镇

        五间桥村(202户,614人)、硖口驿村(331户,1043人)、硖口驿社区(358户,1172人)、王家营(291户,667人)、邵家营村(256户,943人)、陈家坝村(227户,766人)、渔洞坝村(380户,1117人)、大铁坝村(285户,810人)、大院子村(295户,955人)、杨家坝村(242户,799人)

        2867

        8886

        10

        五龙洞镇

        金池院村(246户,764人)、 下坝村(195户,585人)、班竹院村(119户,370人)、五龙洞村(247户,758人)、中川坝村(281户,863人)、九股树村(154户,463人)、三川村(237户,771人)、马莲坪村(130户,449人)

        1600

        5023

        8

        两河口镇

        张家坝村(425户,1330人)、长坝村(354户,1071人)、唐家沟村(468户,1372人)、李家坝村(192户,553人)、社区(427户,1530人)

        1866

        5856

        5

        白水江镇

        大沙坝村(247户,773人)、小河村(450户,1449人)、甘溪沟村(198户,741人)、封家坝村(530户,1742人)、梁家湾村(360户,1171人)、权力村(412户,1428人)、林家山村(312户,1031人)、铁佛寺村(217户,765人)、白水江镇社区(932户,2759人)

        3658

        11859

        9

        西淮坝镇

        西淮坝村(294户,975人)、贤村(157户,533人)、东淮村(168户,576人)、梁家河村(285户,1031人)、大沟村(174户,671人)

        1078

        3786

        5

        留坝县

        紫柏街道

        青羊铺村(209户,643人)、大滩村(459户,1441人)、城关村(235户,644人)、陶沙坝村(190户,542人)、小留坝村(237户,701人)、城关社区(2894户,5775人)

        4224

        9746

        6

        江口镇

        锅厂村(109户,375人)、柘梨园村(228户,719人)、磨坪村(125户,405人)、河西村(229户,704人)、柳川沟村(171户,521人)、青岗坪村(140户,442人)、漩滩村(137户,461人)、江西营村(154户,500人)、江口村(559户,1371人)、梭椤村(144户,423人)、洪武村(145户,476人)、铁矿村(117户,364人)、元树村(145户,492人)、范条峪村(112户,353人)、桑园坝村(150户,448人)、田坝村(189户,573人)、小川子村(155户,485人)

        3010

        9112

        17

        玉皇庙镇

        石门子村(120户,371人)、大树坝村(115户,359人)、两河口村(175户,519人)、晏家坟村(109户,311人)、玉皇庙村(203户,604人)、娘娘庙村(151户,403人)、黄泥堡村(136户,351人)、石窑坝村(199户,568人)、下西河村(151户,412人)、白庙子村(201户,537人)、关房子村(129户,393人)

        1689

        4828

        11

        留侯镇

        桃园铺村(194户,604人)、庙台子村(317户,835人)、月九村(104户,299人)、营盘村(133户,374人)、火烧关村(132户,413人)、闸口石村(105户,339人)

        985

        2864

        6

        火烧店镇

        中西沟村(314户,855人)、堰坎村(146户,417人)、石家院村(164户,512人)、天星亮村(163户,482人)、烧房坝村(138户,374人)、佛爷坝村(105户,339人)、墩墩石村(126户,321人)

        1156

        3300

        7

        武关驿镇

        武曲铺村(174户,420人)、铁佛殿村(192户,517人)、武关河村(213户,496人)、白家店村(197户,546人)、红岩沟村(108户,290人)、河口村(225户,727人)、松树坝村(160户,500人)、上南河村(184户,518人)、南河街村(199户,615人)、孔雀台村(159户,457人)

        1811

        5086

        10

        马道镇

        二十里铺村(114户,312人)、仙人沟村(90户,278人)、花草门村(88户,272人)、辛家坝村(151户,484人)、二郎庙村(109户,310人)、乱石窖村(123户,383人)、小东沟村(91户,279人)、马道街村(471户,1163人)、沙坝村(146户,435人)、龙潭坝村(88户,243人)、庞家嘴村(100户,285人)、龚家院村(114户,346人)、新房子村(58户,174人)

        1743

        4964

        13

        青桥驿镇

        青桥铺村(195户,529人)、蔡家坡村(103户,302人)、社火坪村(205户,617人)、狮子坝村(45户,117人)、两岔河村(78户,257人)、新开岭村(55户,149人)

        681

        1971

        6

        佛坪县

        袁家庄街道

        袁家庄社区(2508户,5211人)、塘湾村(148户,381人)、袁家庄村(241户,639人)、黄家湾村(171户,476人)、王家湾村(319户,912人)、肖家庄村(331户,964人)、东岳殿村(528户,1582人)

        4246

        10165

        7

        长角坝镇

        教场坝村(245户,736人)、两河口村(138户,364人)、沙坝村(127户,404人)、沙窝村(227户,659人)、田坝村(103户,295人)、龙草坪村(352户,719人)

        1192

        3177

        6

        西岔河镇

        三教殿村(380户,1141人)、银厂沟村(115户,376人)、故峪沟村(197户,592人)、耖家庄村(237户,692人)、彭家沟村(206户,631人)、西岔河村(197户,576人)

        1332

        4008

        6

        大河坝镇

        五四村(312户,858人)、共力村(134户,387人)、三河口村(207户,771人)、沙坪村(188户,598人)、高桥村(189户,558人)、水田坪村(320户,876人)、十亩地村(234户,778人)、凤凰村(149户,435人)、谭家河村(183户,608人)、联合村(84户,256人)

        2000

        6125

        10

        陈家坝镇

        陈家坝村(450户,1289人)、孔家湾村(281户,921人)、郭家坝村(241户,767人)、三郎沟村(162户,519人)、金星村(100户,281人)

        1234

        3777

        5

        石墩河镇

        石墩河村(229户,665人)、薅林湾村(171户,513人)、回龙寺村(254户,693人)

        654

        1871

        3

        岳坝镇

        龙潭村(128户,363人)、大古村(85户,281人)、狮子坝村(93户,278人)、岳坝村(185户,503人)、草林村(124户,394人)、西华村(148户,414人)、女儿坝村(154户,495人)、栗子坝村(250户,721人)

        1167

        3449

        8

        合计

        282155

        864425

        713


        附件2

        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相关附表

        2-1 保护区面积分布

        单位:公顷

        行政区

        行政区划代码

        核心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

        一般保护区

        总计

        汉台区

        610702

        6.11

        15955.53

        4419.31

        20380.96

        城固县

        610722

        4672.43

        28625.76

        71828.16

        105126.35

        洋县

        610723

        51499.19

        45552.01

        151660.44

        248711.64

        西乡县

        610724

        0

        0

        21096.92

        21096.92

        勉县

        610725

        20925.20

        43669.48

        95448.42

        160043.10

        宁强县

        610726

        6381.33

        12010.82

        124177.87

        142570.02

        略阳县

        610727

        18845.76

        73218.78

        191222.79

        283287.32

        留坝县

        610729

        33339.42

        61291.37

        101094.53

        195725.33

        佛坪县

        610730

        47187.04

        18022.72

        61476.48

        126686.24

        占总面积比例

        /

        14.03%

        22.88%

        63.09%

        100.00%

        总计

        /

        182856.48

        298346.47

        822424.91

        1303627.87


        2-2 涉及地质灾害在册数据一览表

        区县

        核心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

        一般保护区

        总计

        崩塌

        滑坡

        小计

        崩塌

        滑坡

        泥石流

        小计

        崩塌

        塌陷

        滑坡

        泥石流

        小计

        汉台

        0

        0

        0

        23

        28

        5

        56

        1

        0

        15

        1

        17

        73

        城固

        0

        0

        0

        0

        4

        0

        4

        7

        0

        78

        0

        85

        89

        洋县

        0

        1

        1

        0

        37

        1

        38

        1

        0

        75

        0

        76

        115

        西乡

        0

        0

        0

        0

        0

        0

        0

        0

        0

        3

        0

        3

        3

        勉县

        0

        0

        0

        0

        4

        0

        4

        3

        2

        48

        0

        53

        57

        宁强

        0

        0

        0

        0

        0

        0

        0

        4

        2

        103

        2

        111

        111

        佛坪

        0

        5

        5

        0

        7

        0

        7

        8

        0

        130

        15

        153

        165

        留坝

        0

        0

        0

        0

        0

        0

        0

        14

        0

        72

        2

        88

        88

        略阳

        1

        5

        6

        2

        70

        2

        74

        12

        4

        329

        11

        356

        436

        总计

        1

        11

        12

        25

        150

        8

        183

        50

        8

        853

        31

        942

        1137